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枣政办字〔2013〕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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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枣庄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枣庄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更新范围和任务
(一)更新范围。各区城市规划控制区、镇区规划控制区。滕州市的更新范围,由滕州市政府确定。
(二)更新任务。一是分用途调整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内的土地级别;二是评定各级别商业、住宅、工业以及其它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三是建立城区标准宗地地价及修正体系;四是制作地价样点图、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五是建立枣庄市城镇基准地价数据库。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6月10日前)。一是制定全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枣庄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二是成立枣庄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组,聘请专家负责技术指导。三是遴选项目作业单位,通过招标选取项目承担机构。
(二)资料收集阶段(2013年6月11日—6月30日)。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安排各有关部门提供城镇商业、服务业及其它产业的用地效益资料,交通、环境、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资料。二是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收集定级估价所需的土地征收、土地转让、房屋出租、房屋交易等资料。
(三)资料整理、分析与地价测算阶段(2013年7月1日—7月31日)。一是分类整理和检验资料并进行计算机数据处理,建立土地定级估价数据信息和专家模型。二是确定定级因素,评定土地定级因素及各因素因子对土地质量的影响,初步划分土地级别。三是分析处理各类土地交易等地价资料,测算样点地价,确定土地级别,落实级别界线。四是测算各级别的基准地价,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设定标准宗地,评估标定地价。五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基准地价初步成果,确定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方案。
(四)编制成果阶段(2013年8月1日—8月31日)。一是撰写枣庄市土地定级估价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二是编制和汇总各种表格、图件及成果资料。三是建立定级估价数据库。对更新成果征询专家的意见,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成果验收和报批阶段(2013年9月1日—12月31日)。适时申请省国土资源部门对更新成果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充实和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并公布实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枣庄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项资金,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及时提交有关资料,确保按时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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