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枣政办发[201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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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1]1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一、提高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水平
(一)提高政府值班系统值守应急能力。制定完善值班工作规范,修订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加强对各区(市)、市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的指导检查,推进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拓宽重要信息报告渠道,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坚持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制度,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现象。
(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综合研判。开展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趋势预测会商,强化风险评估;突出各类突发事件的规律研究,及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二、推进综合协调体系建设
(一)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十二五”期间枣庄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确定全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体系、信息与指挥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体系、物资保障体系、紧急运输体系、通信保障体系、恢复重建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等方面的具体建设任务,规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二)启动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全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方案,落实资金,适时启动市政府和试点区(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监控制度。大力开展突发事件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采取专项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排查整治各类突发事件隐患,建立并管理好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加强突发事件隐患的排查监控,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实施部门会商指挥和高效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驻枣部队的联系沟通,协调部队支持地方抢险救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利用新闻媒体优势收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引导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突发事件。
三、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通信、互联网等拓展和延伸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继续完善气象灾害预警短信和“城市电视”信息发布系统,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效率。
(二)突出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尽快形成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专家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科技攻关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研究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印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推进防空防灾应急疏散基地建设。
(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工作,调查统计各部门、单位应急资源储备情况,建立数据库,实现应急资源信息动态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及调运制度。
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完善预案体系。组织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推进区(市)、乡镇(街道)及社区、行政村预案制定修编工作。编制简明扼要、易于操作的预案简明操作手册等。
(二)规范预案管理。认真落实《枣庄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各级各类预案的有效衔接,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启动等相关程序。
(三)加强预案演练。制订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计划,适时开展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桌面演练、实战演练及专项演练、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练。
五、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妥善解决基层应急管理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关系理顺和装备加强,构建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二)加强基层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避难场所以及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信、天然气、暖气、电力、市政等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
(三)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意见,继续开展“六个一”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活动,即全市确定一个区(市),每个区(市)确定一个乡镇(街道)、一个社区、一个行政村、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应急管理示范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六、强化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工作
(一)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通信、互联网,广泛宣传普及应急管理知识。编印应急知识科普读物和公益广告,通过免费发送和在各类媒体刊登播放,提高应急科普实效。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4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宣传活动。
(二)完善培训体系。以市、区(市)委党校等应急管理培训基地为载体,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干部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年内分别举办乡镇(街道)分管乡镇长(主任)培训班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急办主任培训班。
(三)创新培训方式。利用现有资源和现代化教育手段,举办专题报告会和短期培训班,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培训活动。
七、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考核督查
(一)完善考核体系。在应急管理考评纳入全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枣庄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二)加大应急管理督查力度。对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督促检查,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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