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文号:淄政发〔2009〕60号
颁布日期:2009-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淄政发〔2009〕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是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机遇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切实按照《规划》要求,积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企业联合重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确保我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市经贸委另行印发,请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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