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市政办发〔2014〕39号
颁布日期:2014-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8日

晋中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4年行动计划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新农村建设的迫切任务和主要抓手。现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晋发〔2014〕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与巩固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办好“五件实事”相结合,与工业新型化、市域城镇化、太原晋中同城化相结合,与实施“双百”产业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相结合。遵循“规划先行、分类施策,城乡统筹、打造特色,四位一体、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尊重民意,分步实施、长期推进”的原则,大力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治理、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确保2014年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组织协调有力、工程项目高质、推进效果明显,切实形成点上示范、面上推进、连片发展、整体提升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良好发展态势,为2020年实现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改善开好头,起好步。

二、年度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完善提质工程。主要任务是围绕加强农村基础建设,突出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围绕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重点提升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服务水平。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县乡公路改造,今年完成全市400人以上自然村100公里的乡村公路建设和58个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提高自来水普及率。优先解决山老区、采煤采矿区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119个自然村、1.1万户、4.7万农村人口、28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加快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网晋中供电公司)

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逐步推进燃气管网向村镇延伸。(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大力实施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完成新造林合格面积50万亩,林木绿化率增加1个以上百分点。加快推进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5万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改扩建农村幼儿园35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深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成不达标公有村卫生室建设55个;新增标准化公有村卫生室148个,完成在岗村医培训临床知识进修350人,全面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县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实施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提质工程,多种提质方式相结合,完成3万户提质任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整合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全面铺开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农民安居工程。主要任务是在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连片特困区重点实施易地搬迁。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

1.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

对采矿破坏村庄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评估鉴定,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推进和产业布局调整,统筹制定全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启动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今明两年重点对极度损害严重的村实施治理搬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2.加强地质灾害治理

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优选地质灾害高危隐患点进行科学监测,推动市县通联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今年完成2-4个中小型隐患点治理。对暂时不具备工程治理条件也无法搬迁的,纳入群测群防技术监测系统。(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村庄,通过详查进一步核实底数,编制搬迁规划,启动搬迁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3.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

对1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抓好历史文化名村、传统古村落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全市25个自然村、441户、1544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实施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工程。启动实施森林防火重点县、农林交错区户籍人口150人以下的山庄窝铺易地搬迁。(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启动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移民搬迁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启动重要饮用水源地移民搬迁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三)环境整治工程。主要任务是以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治理为重点,兼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村庄环境整洁。

1.实施乡村污水治理

污水治理要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紧密结合,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开展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形式多样、节能环保的污水处理模式。开工建设3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实施乡村垃圾治理

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在推进面上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每个乡镇不少于8个村(开发区不少于5个村)的高标准环境清洁治理。(牵头单位:市环卫局)

3.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完成5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10个村级处理点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畜牧局)

(四)宜居示范工程。主要任务是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相适宜,生活改善与生态保护相统一,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相融合,打造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

制定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和专项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农委)

启动实施100个(其中市级30个、县级7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重点打造绿色生态示范村、历史文化和特色文化示范村、工矿一体示范村、休闲旅游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委)

提倡因地制宜实行多种洗浴方式,大力提高农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30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启动建设村民太阳能公共浴室。(牵头单位:市农委)

加快推进农村改厨改厕和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大中型沼气、吊炕,大力发展无害化卫生厕所。(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农委)

三、政策制定和责任分解

(一)出台市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在县级统筹涉农资金使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推进各项工程的有序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

(二)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土地使用管理办法。优先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易地安置的移民新村和沉陷区治理项目用地,凡搬迁村庄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三)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和财政奖补机制,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整治。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完善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政策。加快制定出台我市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管理办法,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多元投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发改委)

(五)积极争取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确定贷款项目和贷款规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六)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农村住房、基础设施的信贷业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七)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促治”政策。今年市级统筹300万元对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实行奖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导检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比照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办公室的运作模式,市、县两级领导组办公室要成为实体化工作机构。市编办牵头,市农委配合,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涉及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项工作和工程项目,按照领导不变、分工不变、职责不变、资金渠道不变的原则继续推进。各县(区、市)、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认真制定本级、本部门的工作方案。

(二)细化目标任务。对2014年《行动计划》确定的每一项重点任务,要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表,责任要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三)加快规划编制。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区、市)也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编制本级规划方案和2014年度行动计划。要尽快组织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连片区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规划分类实施管理,鼓励农民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科学指导村庄建设。

(四)建立调度会议制度。调度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项工程的牵头单位每月要及时、准确、全面填报工作进度表并报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统计后上报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各县(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五)强化考核奖惩。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六)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进度安排

(一)5月下旬召开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今年工作。

(二)6月上旬完成市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和工作机构组建工作,各部门完成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三)6月中旬各县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程计划。

(四)8月份组织分赴各地督查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地实施进展情况。

(五)12月份对全市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打分排队,综合考核,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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