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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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办公会议制度》、《运城市人民政府推进项目建设现场办公制度》等三项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4日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常务会议原则上须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可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一、主要任务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定事项;
(二)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审议通过涉及全市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四)讨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问题;
(五)通报市政府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六)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重要事项;
(七)研究需要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确定;
(八)研究政府系统人事任免事项;
(九)研究讨论其他需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事项。
二、会期与参加人员
(一)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会期一天。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具体召开时间以市政府办公厅通知为准;
(二)出席人员为市长、副市长、秘书长;
(三)列席人员为市政府党组成员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办公厅有关科长、研究室各科长;
(四)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运城军分区领导同志列席会议;
(五)根据需要通知新闻单位作会议报道。
三、议题的确定与要求
(一)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由市长确定;
(二)拟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由市长、副市长或秘书长提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协调科负责统一收集,按轻重缓急和领导意见提出拟办意见,由秘书长审阅后报市长审定;
(三)凡市长、副市长职权范围内或专题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可以解决的问题,不提交常务会议讨论;
(四)议题涉及多个单位的,由有关副市长或牵头单位协调相关单位提出成熟意见后,方可提交常务会议讨论;
(五)正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材料应包括:主报告、协调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有关背景资料、市人民政府领导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上会的议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填写《议题申报请示卡》,经秘书长审批后列为待上会议题;
(七)呈报单位提出的议题要调查研究,拿出较成熟的方案,其意见要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精神及法律法规相一致;
(八)议题呈报单位要提前2个工作日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协调科报送议题材料,并由会议协调科负责提前1个工作日分送各有关参会领导;
(九)参加会议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准无故随意离开会场,其它无关随从人员不得进入会场,开会期间应关闭手机。
四、议题的讨论与决定
(一)坚持民主讨论和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议题讨论时由呈报单位先发表意见,再由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领导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政府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市长决定;
(三)上会的议题半数以上参会领导形成一致意见的即可议定。对于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决定的问题,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研究协调后,重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与落实
(一)为保证记录准确,会议采取主、副两人记录,并同时录音;
(二)会议讨论情况及决定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整理成《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送各副市长审阅后,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签发,并印发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三)会议通过的事项,需要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的,要按照公文处理程序办理;
(四)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抓,副秘书长和有关科室协调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定期在常务会上通报或由秘书一科整理通报;
(五)常务会议资料由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协调科单独立卷归档并定期交秘书科,会议录像、录音由市政府办公厅技术中心定期归档。
市长碰头办公会议制度
为加强市政府领导相互沟通,及时分析了解上级工作部署情况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市政府工作有序进行和重点工作有力推进,制定本制度。
一、市长碰头办公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或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二、市长碰头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列席人员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三、市长碰头办公会议原则每周召开一次(周一或周五召开),具体时间由市长确定。
四、主要任务
(一)听取市政府领导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二)根据全市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分析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确定市政府近期主要工作;
(三)通报分析上次市长碰头会安排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一些时间跨度较长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研究解决经分管副秘书长、副市长、秘书长或常务副市长协调解决不了需市长协调解决的问题;
(五)研究经反复强调仍不能推进的工作,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六、市长碰头办公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协调科承办、记录,并对会议讨论情况和议定事项整理成《会议纪要》,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签发,并印发有关领导和部门贯彻落实。会议资料定期交秘书科。
七、市长碰头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落实,并报告进展情况。
八、市长碰头办公会议由技术中心负责音像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推进项目建设现场办公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全面落实好“核心在转型、重点在项目、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包联,落实责任。市政府班子成员人人包联重点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包联重点项目总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对包联重点项目从立项审批、开工建设到投产达效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
二、制定流程,排出工期。市发改委、重点办、住建局及相关单位对重点项目要从立项、审批、环评、征地、开工、建设、设备安装到投产达效逐项进行梳理,并做出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和推进时间表,报市政府包联领导,确保每个环节出现的问题都能及时得到协调解决。
三、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市政府班子成员要深入包联项目一线,靠前指挥,对项目建设涉及到的资金、土地、环评、审批、供电、供水、拆迁、通讯等方面的问题,要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重点项目工地进行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形成纪要,限期落实。要把办公协调会开在项目现场工地,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所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主体、推进节点、完成时限。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会议议定的事项,立说立行,不折不扣予以落实。服务市政府领导的秘书科跟踪督查,及时向领导报告情况。
五、四级协调,层层负责。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由所包联项目的分管副秘书长主动与相关副秘书长联系协调解决;副秘书长难以解决的,由分管副市长主动与相关的副市长联系协调解决;副市长难以解决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秘书长协调解决;再难以协调解决的,报市长协调解决。各副市长、副秘书长之间要主动沟通,密切配合,一切服从和服务于项目建设。
六、及时碰头,专题研究。对一些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各副市长定期收集整理归纳,召开市长碰头会统一协调解决。市长碰头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并对相互推诿、落实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七、跟踪服务,提高效率。市直各单位要强化项目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各项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完手续。对推诿扯皮的,批评教育;对吃拿卡要的,由监察局调查处理,切实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八、改进作风,做好表率。市政府班子成员到重点项目工地调研、现场办公,一律不进会议室。项目单位要实事求是汇报情况,不得悬挂标语、彩旗、摆放食品、饮料等,不得搞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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