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宝鸡市市级先进社会组织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宝鸡市市级先进社会组织的通报

宝政函〔201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级各社会组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社会组织在激发社会活力、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应对自然灾害、推进慈善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并已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为充分肯定我市社会组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的显著成绩,进一步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市政府决定对在市级社会组织中评选出的宝鸡市慈善总会等20个社会团体、陕西中北专修学院等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务实创新,努力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

实现“六个走在前列”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宝鸡市市级先进社会组织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

宝鸡市市级先进社会组织名单

社会团体:

宝鸡市慈善总会宝鸡市金融学会

宝鸡市炎帝研究会宝鸡科技咨询业协会

宝鸡市书画家协会宝鸡市老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

宝鸡市旅游协会宝鸡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宝鸡市教育学会宝鸡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协会

宝鸡市钛业协会宝鸡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宝鸡市中小企业协会宝鸡市墙体屋面材料工业协会

宝鸡市保险行业协会宝鸡市纪检监察学会

宝鸡市二手车行业协会宝鸡市道路运输协会

宝鸡市室内装饰协会宝鸡市房地产业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

陕西中北专修学院宝鸡亚太专修学院

陕西三和专修学院宝鸡高新实验中学

陕西秦岭专修学院宝鸡忠信双语技术学校

宝鸡园丁中学宝鸡烹饪专科培训学校

宝鸡姜炎伟芝堂老年公寓宝鸡新星流浪儿童援助中心

延伸阅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