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工业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工业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宝政办发〔2014〕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稳增长政策措施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陕政办发〔2014〕1号),全面做好我市工业稳增长工作,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新增产能项目建设

全力推进121个新增产能项目尽早达产达效,加快100个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全年新增产值达到100亿元。从产业集群专项资金中,列支1000万元,对年内竣工项目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由市工信局、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使用办法。

二、发展壮大规模以上工业

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制定出台《关于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对年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授予“工业突破发展奖”,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对年产值或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综合考虑增长速度和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奖励前20户企业,授予“中小企业发展优秀奖”,每户奖励5万元。

三、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

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向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0户,对新增的规模以上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对净增加规模以上企业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

四、支持企业促销保产拓市场

支持好猫烟、西凤酒等优势产品进一步拓展消费品市场和空间;鼓励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保障性安居项目等工程建设领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海螺型材、本地水泥等建材产品;继续停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省工业稳增长各项资金,上半年启动市级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市发改、科技等部门专项资金向工业项目倾斜,市级2000万产业引导专项资金和5200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

六、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作用,吸收引进民营资本,力争资本金规模超过2亿元;建立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全年组织银企对接活动6次以上;逐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企业多层次、多元化融资渠道。

七、强化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组织开展“百名部门领导联系百户企业”、“千名干部进千户企业”锻炼服务活动(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国资委配合,具体组织实施);结合市级领导包抓重点建设项目,抓好工业稳增长工作,定期召开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座谈会,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缔“三乱”,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八、加强运行监测考核

强化政策引导和形势研判,建立分类、分段运行监测制度,加强对前20户工业稳增长重点企业的运行分析,切实做好产值2000万元左右企业的动态监测。市考核办要提高工业指标在考核中的权重,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增速、非公占比和培育规模以上企业等相关指标的考核。市工信局要加大工业经济发展指标的日常督促检查,全力推动工业稳增长。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延伸阅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