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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召萍等按期转正的通知
达市府函[2015]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达州市第三届人民政府2015年2月26日第76次常务会议决定:以下人员所任职务试用期满,同意按期转正:
任召萍为达州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
孙仁亿为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莉为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潘峰为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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