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业先进集体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甬政办发〔2015〕51号
颁布日期:2015-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业先进集体的通报

甬政办发〔2015〕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宁波市商贸流通业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197号)精神,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度宁波市商贸流通业先进集体通报表彰如下:

一、商贸流通业发展大奖

金奖:慈溪市政府

银奖:宁海县政府、象山县政府

铜奖:北仑区政府、奉化市政府、江东区政府

二、电子商务工作大奖

金奖:余姚市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海曙区政府、江北区政府

铜奖:江东区政府、象山县政府

三、商贸经济贡献奖

金奖:北仑区政府

银奖:余姚市政府

铜奖:江北区政府

四、商贸民生发展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余姚市政府

铜奖:镇海区政府

五、商贸发展创新奖

金奖:江东区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

铜奖:海曙区政府

六、商贸管理优胜奖

金奖:奉化市政府

银奖:镇海区政府

铜奖:鄞州区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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