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卡塔尔国外交部谅解备忘录

颁布单位:中国 卡塔尔国文号:
颁布日期:1999-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国际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卡塔尔国外交部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卡塔尔国外交部(以下简称?双方?),为发展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与合作,加强两部之间的协商与合作,达成共识如下:

第一,双方建立定期政治磋商制度,在两国首都轮流举行高级官员会晤。

第二,双方在磋商中就双边关系及共同感兴趣的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看法。

第三,双方在国际机构、组织、会议等场合进行协调与合作。

第四,两国外交部之间开展学术探讨与经验交流。

第五,本备忘录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除非其中一方要求终止,否则继续有效。

本备忘录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九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阿拉伯和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同等作准。

延伸阅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