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苏丹陛下政府关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颁布单位:中国 文莱文号:
颁布日期:1991-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国际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苏丹陛下政府关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苏丹陛下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本联合公报签字之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莱达鲁萨兰国

外交部长外交大臣

钱其琛(签字)穆罕默德·博尔基亚亲王(签字)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十日于纽约

延伸阅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