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卫生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7-1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全面落实十七大精神,维护健康、减少发病,关爱贫、病人员和老年居民,使社区居民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健康、喜庆的节日,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贴近百姓、预防为主的特长,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定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各区县广泛开展“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为主题的帮困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月1日——2月22日。

二、关爱对象

本社区的离休干部和本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认定的部分特困人员。

三、主要内容

对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免费医疗卫生服务。

四、服务项目

医疗咨询、康复指导、健康教育、心理疏导、血压测量、心脏听诊、一般性体检、上门送医送药等。

五、服务形式

(一)上门提供服务。

(二)充分利用街道(乡镇)、居(村)委的老年活动场所、老年学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健康教育室、康复指导室等场所对离休干部和特困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服务。

(三)充分利用社区主要公共场所采用张贴健康教育宣传画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广泛传播节日卫生保健信息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帮助居民群众提高自我保健能力,过个“好”年。

六、具体安排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每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注意收集居民群众的反映,认真填写“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情况汇总表(样张见附件)”,并于2008年2月28日前报本局基层卫生处。

附件:上海市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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