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2006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2006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

苏府〔2006〕1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苏州市2006年政府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将对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实施动态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应于年中和年末分别组织一次自查活动,并将自查结果报送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每季度应将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其主要负责人作为承担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及时协调解决任务执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今年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苏州市2006年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名称

工作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

一、经济发展主要指标(2项工作任务)

1

地区生产总值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

市发改委、统计局

2

财政收入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二、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3项工作任务)

3

推进科研开发与成果转化

(1)加快建设苏州科技城、中国苏南工业技术研究院、苏州工业园区生物纳米园、创意产业园、中新科技城,以及昆山光电产业园等创新载体。

(2)积极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研究所和研发中心,吸引跨国公司来苏设立研发机构。

市科技局、经贸委、外经贸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市政府

(1)深化产学研合作,增强研发能力。

(2)做好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登记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市科技局

研究制定引导和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经费。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

市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

帮助企业设立和办好工程(企业)技术中心,建成一批工业类专业设计中心。

市科技局、经贸委

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市人事局、科技局

4

提升制造业水平

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精细化工、汽车及零部件等支柱产业,培育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改造发展传统产业。建设各类国家级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市经贸委、科技局,各市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做大做强220家大企业,新增3~4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

市经贸委

坚持名牌带动,争取认定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10~15件,中国名牌产品6~8个、省级名牌产品35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的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市经贸委、科技局,苏州工商局、苏州质监局

加快工业布局调整,继续推动工业企业退城进区。

市经贸委

5

发展现代服务业

培育软件、研发与设计产业,扩大软件外包业务,推动技术服务业成长壮大。

市发改委、科技局

构建物流信息平台,完善保税物流园区功能,打造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

市经贸委,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张家港市政府

加快建设环太湖生态休闲旅游区、金鸡湖和阳澄湖国际风情旅游区、古城历史文化特色旅游区、沿江风光旅游带,以及一批工业、农业、宗教旅游点。

市旅游局,各市、区政府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1)实施观前、石路、南门商圈扩容升级工程,建设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商贸中心,优化网点布局,发展现代商贸业。

(2)培育消费热点,开拓农村市场,拉动消费增长。

市贸易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市贸易局、统计局

发展会展业和各类商务服务、社区服务业,努力满足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市旅游局、台办、发改委、民政局

建设江苏花桥国际商务城、城市中央商务区,完成赛格电子市场一期工程,提升常熟招商城、东方丝绸市场、张家港保税区化工品市场、渭塘珍珠宝石城等专业市场发展水平。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常熟市、张家港市、吴江市、相城区政府

三、在建设新农村方面(3项工作任务)

6

推动农业现代化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扩大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建立企业连接市场、带动基地、致富农民的经营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市农林局、发改委

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做好动物重大疫病、农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市农林局,苏州质监局

改善农业装备,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整理田容田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市农林局、水利(水务)局

建立健全市、县级市两级粮食批发市场,落实储备计划,确保粮食供应安全。

市粮食局、农林局

建设融生产、科研、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

市农林局

7

深化农村改革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稳步实施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市财政局、农办、编委办

(1)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各类以农民投资为主的股份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壮大村级经济实力。

市农办

探索建立农业保险机制,增强农业抵御突发性动植物疫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市农办、财政局、农林局

8

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抓紧编制农村镇村布局规划,加大村庄与田地整理力度,挖掘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潜力。

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

加快实施“三改、三清、三绿”建设工程,以清理垃圾、粪便、秸秆、水面、工业污染源和乱搭乱建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市农办、农林局、卫生局

积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市农办、教育局

四、在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方面(2项工作任务)

9

增强体制机制活力

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市国资委

(1)继续处理好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促进改制企业强化内部管理。

(2)深化事业单位和社团改革,培育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行业协会。

市发改委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责任追究、风险约束和重大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制度。

市财政局、发改委、监察局、审计局

加强资本经营,推动企业上市。

市发改委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力争经济总量、上缴税收占全市的比重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办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继续对国发担保公司增资扩股,构建融资担保、创业发展、信息咨询、人力资源等社会化服务平台。

市经贸委

10

推进经济国际化

(1)积极引进服务业跨国公司,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

(2)鼓励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支持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合作。

市外经贸局

(1)壮大“走出去”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引导企业开展境外投资。

(2)发展技术型、管理型、智力型的对外劳务合作,扩大总承包项目在工程承包中的份额。

市外经贸局

(1)发挥苏州工业园区“先行先试”优势,加大产业集聚、新城开发和制度创新力度。

(2)推进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常熟、吴江、吴中出口加工区建设,力争早日封关运作。

(3)做好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试点工作,实行区港联动,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创造条件。

市外经贸局、苏州海关,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张家港市、常熟市、吴江市、吴中区政府

五、在提升城市发展水平方面(3项工作任务)

11

强化规划调控与引导

完成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论证及报批工作,制定综合交通、环卫、消防等规划。

市规划局、交通局、市政公用局、公安局

(1)开展分区规划研究与修编,完善古镇古村落保护规划。

(2)编制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城市设计。

(3)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审查规划,增强规划控制力,加强规划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市规划局

12

加快建设进程

(1)抓紧实施沪苏浙高速公路苏州段、沿江高等级公路和苏通长江大桥连接线工程,开工建设常昆高速公路。

(2)建成太仓港区二期工程,启动三期工程,苏州港新增万吨级泊位11个。

市交通局,太仓市政府

市交通局、太仓市政府

建成东南环立交、沪宁高速公路苏州西出口连接线等工程,建设南环高架路西延工程,完成东北街步行街建设任务,启动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及北环快速路工程,积极做好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市建设局、城投公司,平江区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建设公交站场,市区增辟公交线路10条,新增公交车200辆。

市交通局

推进平江、沧浪、金阊新城开发,基本形成路网框架。

平江、沧浪、金阊区政府

建成江苏沙洲电厂一期工程和一批重大输变电设施。

市经贸委,苏州供电公司

(1)建设吴中、相城水厂,改造老城区自来水管网和无地队自来水户表。

(2)加快实施城区防洪枢纽工程。新增人防工程17万平方米。

市水利(水务)局、人防办

基本建成人口、法人和城市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增加公共信息亭150座。

市发改委(信息办)、公安局、规划局,苏州工商局

13

加强城市管理

(1)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抓好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2)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向街道(镇)派驻城管执法中队,推行“城管进社区”,

市城管局、民政局

继续改造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推行分类收集处理,做好日常保洁工作,美化城市环境。

市市政公用局

改进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市公安局

六、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4项工作任务)

14

节约利用资源

(1)完成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一轮修编工作,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2)严格执行各类产业及工程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切实做到节约用地。

市国土局

健全土地集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把合理用地与发展、富民有机统一起来。

市国土局,农办

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市区达到省级考核标准。

市水利(水务)局

(1)组织实施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循环经济试点。

(2)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启动一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改造高排放企业。

市经贸委,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5%。

市统计局、经贸委、发改委,各市、区政府

15

切实保护环境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超过80。

市环保局

继续做好长江、太湖、阳澄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落实市、区交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制。

市环保局、水利(水务)局,各市、区政府

严格执行环境质量评价制度,加强对化工、印染、电镀、喷漆等企业的环保监管,增强环境安全预警应急能力。

市环保局

建设娄江、福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城市中心区河道清淤、挡污工程,完善片区污水管网。

市水利(水务)局

启动苏州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二期项目,积极防治汽车尾气污染,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

市环保局

建成苏州、常熟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苏州固体废物填埋场。

市市政公用局,常熟市政府

16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

实施苏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吴江市、太仓市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

市环保局,吴江、太仓市政府

认真开展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绿化重点工程,市区新增公共绿地450公顷,农村新增绿地林地6670公顷。

市园林绿化局、农林局

启动建设阳澄湖湿地工程和三角咀湿地公园。整治采石山体,实施宕口复绿。

市环保局,国土局

17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地管理,探索建立社区人口社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机制,开展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创建活动。

市人口和计生委

发挥产业导向作用,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优化人口结构。

市人事局、人口和计生委

(1)完善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体系,认真实施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

(2)完成人口发展指标体系与应用研究。

市人口和计生委

七、在改善人民生活和提高人的素质方面(5项工作任务)

18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市统计局、农办、发改委

(1)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2)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禁止拖欠职工工资。

(3)高度关注并逐步改善退休职工的生活状况。

市劳动和社保局

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市农办

19

促进就业再就业

(1)实行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新增面向本市劳动力的就业岗位12万个。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市劳动和社保局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提高农村劳动力正规就业的比重。

市劳动和社保局、农办

(1)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加大职业培训力度,重点帮助失业人员、外来人员增强就业能力。

(2)规范发展劳动力市场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打击“黑中介”。

市劳动和社保局、教育局

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

市人事局

20

构建社会保障安全网

完善城镇基本保险,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加快实行企业年金制度,改进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人员大病医疗救助措施,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向社会医疗保险发展。

市劳动和社保局

(1)落实廉租房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宅供应量。

(2)继续改造危旧住房,综合整治老住宅小区。

市房管局、土地储备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计划,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市劳动和社保局、卫生局、农办

21

增进市民健康

(1)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严格防治重大传染病和职业病,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调整医保政策,控制医疗费用,改善医疗服务。

市卫生局

推行免费婚检和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

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保局

建好一批健康教育阵地,培育一批社区卫生服务精品,创建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市(区)。

市卫生局

加强食品、药品和卫生监督管理。承办好第二届健康城市联盟大会。

市卫生局,苏州质监局、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环太湖体育圈,承办好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积极备战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

市体育局

22

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

(1)巩固普及十五年教育成果,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2)深化课程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继续优化教育布局。

(3)抓好外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

市教育局

建立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完善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和苏州国际教育园功能,做好苏州学院筹建工作,支持省属和地方高校发展,建好市老年大学。

市教育局、人事局、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1)扶持发展民办教育,促进中外合作办学。

(2)深入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加大对农村各类人员的培训力度。

市教育局、农办、农林局

八、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4项工作任务)

23

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做好古城古镇申报世界遗产以及评弹、苏剧、苏绣、桃花坞木刻年画、吴歌、缂丝、宋锦等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工作,切实保护古村落、古建筑。

市文广局

加强对世界遗产的监管,提高古典园林保护管理水平。

市文广局、园林和绿化局

(1)承办好第三届中国昆剧节和第三届中国评弹节。

(2)建成苏州博物馆新馆,加快建设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

市文广局、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启动新一轮苏州市志修编工作,建设市数字档案馆。

市档案局、地方志办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

市新闻出版局、文广局

24

提高文明程度

加强文明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市精神文明办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基本权益。

市妇儿委办公室

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

市科协

建设“诚信苏州”,打造消费放心城市。

苏州工商局

深入开展国防教育,丰富双拥工作内容,力争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市民政局

妥善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市民族宗教局

25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制定并实施2006~2010年法治苏州建设规划。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特别是公务员的法律素质。

(2)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市司法局、人事局

完善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推行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直选。

市民政局、总工会

26

保持社会稳定

防范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保障国家安全。

市安全局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黑恶势力。

市公安局

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市司法局、民政局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及时疏导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市信访局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长效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安监局

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查禁盗版软件、盗版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

苏州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文广局、公安局

严惩商业欺诈、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反走私力度。

市国税局、地税局,苏州海关

九、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3项工作任务)

27

增强法治能力

(1)起草制定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

(2)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3)改进行政复议受理审理方式,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及时纠正执法偏差。

(4)完善听证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专家论证、群众评议制度,优化政府决策规则和程序。

市政府法制办

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市政府办公室

28

增强服务能力

规范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行为、审批手续的监督检查,严格追究失察、失管、失职行为。

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

发展电子政务,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增加网上办件量,实现与市级部门及各市、区中心的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与市级部门的互联互通。

市发改委(信息办)、行政服务中心

办好市便民服务中心,扩大服务范围,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市市政公用局

(1)全面推行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绩效标准和考评办法,加强效能监察。

(2)健全特约监察员、行风监督员和群众举报等制度,深入开展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市监察局

29

增强防腐能力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市监察局

(1)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健全收费公示制度,实现预算外资金收支规范化、透明化。

(2)完善政府采购有形市场,探索实行镇、街道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

市财政局

强化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市建设局

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市审计局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廉洁从政,不断提高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市人事局、监察局

发挥职工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制度。

市民政局、总工会

十、在市委、市政府实事项目方面

30

实事项目18项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造整治城区老住宅小区60万平方米;解危修缮市区直管公房18万平方米,全面实现无在册危房的目标。

市房管局,平江、沧浪、金阊区政府)

缓解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廉租房1000套。

市房管局、土地储备中心

进一步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市新增面向本市劳动力的就业岗位12万个,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

市劳动和社保局

加大职业能力培训力度。再就业免费技能培训2万人,创业培训3000人,高技能人才培训及鉴定4000人,培训农村和外来劳动力10万人。

市劳动和社保局

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全市农村劳动力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达到90%,农村老年居民按月享受社会养老待遇覆盖率达到92%。

市劳动和社保局

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将具有市区户籍但无社会医疗保险,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年末覆盖率达到50%;继续提高所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市劳动和社保局

实施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从2006年秋季入学开始,全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市教育局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11张以上,其中张家港市200张,常熟市200张,太仓市200张,昆山市200张,吴江市200张;吴中区250张,相城区250张,平江区100张,沧浪区100张,金阊区100张,苏州工业园区100张,苏州高新区100张;建立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9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569个。

市民政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完善城市高架路网。建成东南环立交,实现东环、南环高架贯通。

市建设局

加快发展公交事业。新辟公交线路10条,新增公交车200辆,完成公交第四保养场,新康、苏安、东南环、新莲路公交首末站和96个候车亭建设。

市交通局

30

实事项目18项

努力改善城市环境。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市区新增绿地450公顷;加强市区环境噪声监测,建成市区噪声功能区和主要交通干道噪声自动监控点16个;疏浚市区城北片城乡结合部河道10公里,逐步改善河道水质。

市园林和绿化局、环保局、水利局,各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推进自来水管网改造,完成市区无地队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8500户;推广安装家庭节水型水嘴和改造节水型坐便器,年内完成4万户改造任务。

市水利局

推进健康人群建设工程。逐步建立免费婚检制度,提高婚检率;实施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继续开展孕产妇定点限价分娩和儿童免费计划免疫服务项目;加大人口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力度,全面推出优生健康保险。

市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在城区新建3个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120/110并网的医疗急救体系;城区在工疗站基础上建成10个精神病人日间康复站;各市、区建成一批健康教育阵地。

市卫生局,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苏州博物馆新馆建成开馆;完成太平天国忠王府维修项目;完成苏州民俗博物馆扩建保护工程;建成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中心;建成3个苏州图书馆社区分馆;实施市工人文化宫改造项目,年内完成主体工程。

市文广局、总工会,沧浪区政府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市新增公共信息亭150个;建成苏州市非户籍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外来人员管理水平。

市发改委(信息办)、公安局

加快农产品交易市场基础设施改造步伐。完成南环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移扩建工程;年内完成城区10个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完成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迁扩工程。

苏州工商局,市粮食局,各区政府

深入推进创建消费放心城市工程。食品类商品质量合格率、非食品类商品质量合格率、服务质量满意率、消费者维权满意率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消费放心乡镇、街道覆盖面达到60%,消费放心场所覆盖面达到70%,消费放心行业覆盖面达到90%。

延伸阅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