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07—2008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07—2008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铁政办发[2007] 11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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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1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铁政办发[2007]118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07—2008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2007—2008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
铁岭市2007—2008年度城镇“绿叶杯”
竞赛活动方案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我市城市现代化和城镇城市化进程,促进全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全方位优化城市环境,建设和谐铁岭,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和谐铁岭为目标,以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不断改善全市城乡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我市经济全面振兴和城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与责任单位
(一)加强城市建设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5分)
1.安全生产事故控制(20分)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15分)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25分)
4.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动态管理(15分)
5.市政行业安全管理(14分)
6.公用行业安全管理(26分)
责任单位:市建委
(二)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115分)
1.建立信访工作机制(10分)
2.认真处理城镇建设中引发的信访突发事件(20分)
3.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10分)
4.领导包案(20分)
5.专项治理(15分)
6.集体上访为零(20分)
7.个体上访有效化解(20分)
责任单位:市信访办、建委
(三)大力推进5万平方米以下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环境(115分)
1.棚户区改造或旧房改造(35分)
2.房地产市场整治(25分)
3.住房保障(25分)
4.供热体制改革(30分)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建委、信访办、城市综合执法局
(四)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115分)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60分)
2.企业不良行为记录(15分)
3.建设工程合同担保(20分)
4.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20分)
责任单位:市建委、工商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
(五)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确保国家节能减排战略部署有效落实(110分)
1.市政府重视建设节能情况(10分)
2.建筑节能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80分)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情况(20分)
责任单位:市经委、建委
(六)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城乡面貌(110分)
1.城市环卫设施(22分)
2.城市环卫保洁(17分)
3.公共场所整治(25分)
4.城乡综合部整治(25分)
5.小街小巷改造(21分)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建委、交通局、商业局、铁岭火车站
(七)大力实施环境绿化工程,全面提升绿化水平(100分)
1.创建园林城市(10分)
2.绿地系统规划及实施(12分)
3.园林绿化建设(18分)
4.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情况(6分)
5.园林绿化管理(14分)
6.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实施(15分)
7.风景名胜区建设(10分)
8.风景名胜区管理(15分)
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
(八)继续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畅通县区(110分)
1.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建设(20分)
2.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及实施(30分)
3.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及财政补贴到位情况(30分)
4.畅通工程实施情况(30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建委、交通局、规划局、财政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九)积极进行污染治理,提升生态环境水平(110分)
1.烟气治理(30分)
2.水体治理(25分)
3.固体废气物治理(25分)
4.资源再生利用(30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委、卫生局
(十)深入开展村庄整治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好基础(100分)
1.县城和示范镇规划(30分)
2.县城和示范镇建设(20分)
3.县城和示范镇管理(50分)
责任单位:市建委、铁岭县政府、昌图县政府、西丰县政府
三、竞赛分组
按照省里安排,铁岭市被列为第二组,同组内有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开原市、调兵山市被列为第四组,同组内有凌海市、北宁市、灯塔市、凌源市、北票市、兴城市。
昌图县、西丰县被列为第五组,同组内有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清原县、新宾县、本溪县、桓仁县、辽阳县、岫岩县、台安县、大洼县、宽甸县、长海县、阜新县、彰武县、黑山县、义县、喀左县、建平县、建昌县、绥中县。
新台子镇被列为第六组,同组内有虎石台镇、高升镇、沟帮子镇、东辛庄镇、三十家子镇、泡子镇、永陵镇、草河口镇、前阳镇、佟二堡镇、西柳镇、南台镇、高坎镇、复州城镇。
四、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绿叶杯”竞赛活动的领导,建立责任制。为加强领导,成立铁岭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绿叶杯”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建立组织,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要做到组织严密,领导有力,目标明确,措施得当,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绿叶杯”竞赛活动内容及竞赛项目的分解落实,分解要细化,要将任务落实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竞赛内容,提前15天做好迎检准备,并将整治后的汇报材料报送市“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能用数字说明的要列表,做到准确、细致。
(三)各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城管、规划、市政、环卫、房产、绿化等专业队伍的骨干作用,组织好义务劳动和村容镇貌的综合整治。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五、检查评比办法
(一)竞赛活动实行“千分制”(不含新农村建设100分)。检查评比工作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检查、日常考核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省集中检查由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团,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民意测验等办法进行考核计分,每年进行一次。市检查由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团,在省检查团来我市检查前15天到参赛单位进行初检。初检前各单位要进行自检。
(三)日常考核由市建委、公安局、规划局、房产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沈阳铁路车务段铁岭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按竞赛内容,结合各部门业务分别考核计分。各考核单位要于每年8月底前将本竞赛活动日常考核计分情况报送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表彰办法
1.由省政府表彰辽宁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优胜市、县、镇。
2.由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表彰辽宁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先进市、县、镇。
附件:铁岭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铁岭市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郭治鑫副市长
副组长:李阳坡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谨市建委主任
成员:李子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东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吴敏市经委主任
孙耀民市财政局局长
吕子龙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赵坤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袁金田市交通局局长
刘春久市商业局局长
高维仁市房产局局长
王长生市规划局局长
崔九非市环保局局长
侯云生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东明市旅游局局长
那永平市农委主任
曹阳市水利局局长
孙彪市林业局局长
白光达市卫生局局长
赵伟市广电局局长
马晓光市工商局局长
廉庆凯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周晓民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玉德市信访办副主任
马威铁岭日报社社长
蔡兴利铁岭县副县长
王迅开原市副市长
吴炜昌图县副县长
李俊功西丰县副县长
王盟调兵山市副市长
陈立波银州区副区长
聂晓波清河区副区长
李中山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沈学林铁岭县新台子镇党委书记
李鹏铁岭火车站站长
刘晓光辽宁省高速公路铁岭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张谨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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