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市政府全体会议提出的调研课题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1997-03-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办发〔1997〕7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市政府全体会议提出的调研课题任务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在2月24日召开的市政府全体会议上,宋春华市长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做了重要讲话。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现就讲话中提出的特色经济、支柱产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工业结构调整、外向型经济、科教兴市、住宅产业化和住房制度改革及城市建设与发展等方面的调研课题,作进一步细化分解,以便抓好落实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领会精神,明确任务。承担课题的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体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组织调查研究工作。对过去已经搞过的课题,要进一步研究,并提出对策。已经列入课题分解表的部门要积极承担课题任务,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承办部门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调研课题任务。

二、组建课题组,制定调研方案。由牵头部门或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课题组组长,同时抽调部门的业务骨干作为成员。组建课题组后,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调研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要注意发挥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作用,依靠专家、学者共同搞好课题调研。

三、及时沟通,保质保量完成课题计划。

各课题部门要于3月15目前将调研方案报市政府调研室

(联系人:荆立民、梁占武,电话:8923017)。市政府调研室将对课题进行指导和督查,定期通报课题的进展情况。各课题部门要主动沟通和联系,组织好课题的研究论证工作,并及时向分管市长汇报,取得支持,按照分管市长意见进行修改,以确保课题的质量和如期完成,促进课题成果的实施和转化。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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