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关注民生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意见
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关注民生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意见
| 颁布单位:江苏省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扬发〔2007〕1号
关于进一步关注民生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各单位:
为坚持把关注民生、纾解民困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市委、市政府提出如下意见。
2007年全市关注民生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为目标,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逐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建立利益分配协调机制,让发展成果由全市人民共享,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促进就业再就业
1、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外来劳动力就业指导和服务。全市全年采集就业岗位8.5万个,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城镇净增就业3万人,推荐就业3.1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5万人;市区新增就业2.3万人,净增就业1.8万人,推荐就业1.6万人,其中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
2、深入开展再就业援助工作。帮助“4050”人员和特困家庭新增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再就业总量不少于0.35万人,其中市区“4050”人员再就业0.1万人,全市65%以上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3、广泛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券制度,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服务,经培训的农村劳动力30%以上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增强就业竞争力。做好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帮扶工作。全年培训技术工人3万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5万人次。
4、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布局,今年建成覆盖全市街道社区和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发挥12333咨询服务系统作用,以“镇镇通”为抓手,将就业信息、培训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维权服务延伸到社区、乡镇。努力取消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差别政策,对城乡劳动者实行公平待遇。健全劳动用工管理机制,在各类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二、完善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问题
5、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各级财政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投入,建立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延伸到社区、农村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启动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年内城乡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500个。完成苏北医院病房楼、市妇幼保健院急诊、医技楼,市急救中心工程及南方协和医院一期工程。认真落实单病种限价收费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和“三无”(无单位、无就业、无经济来源)精神病患者继续实施治疗费用减免政策。
6、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市区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医疗救助办法,认真落实对困难群体的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增加诊疗项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参照市区困难群众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办法,分别建立城镇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体开展医疗救助。努力降低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慈济医院平均住院费用和平均门诊费用分别低于市区平均费用30%以上,为困难群众建好健康档案,加强疾病的预防控制。
7、启动实施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对无任何医疗保障的市区居民通过个人缴费、政府资助、社会参与的办法实行医疗统筹保险。
三、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8、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市、县财政新增教育投入优先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基本需要,县(市)增收的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继续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大力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提升职校学生的职业技能、就业质态和创业能力。
9、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扶。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时享受“一免一补”待遇,残疾儿童少年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免收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孤儿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资助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在扬州市内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学费标准减免50%以上。对考取大学的困难家庭的子女给予补助,重点解决其入学费用问题。多渠道落实扶贫助学资金,市直按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精神筹集160万元,其他县(市、区)困难家庭考上大学的学生补助经费由各地政府统筹安排。充分调动社会扶贫助学的积极性,继续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助成才”、“春蕾助学”等助学活动,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贫助学体系。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0、积极推进“成建制、全覆盖”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全年社会保险扩面续保8万人,其中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3.5万人,市本级净增缴费1.5万人。做好清欠、稽核工作,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100%社会化发放。
11、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并建立随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水平的长效机制。启动实施城镇职工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继续实施绿色医保健康工程,为市区3万退休职工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提高广大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12、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的“平安计划”,按照“保住院、保大病、保当期”的要求,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全面实施农民工强制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确保煤矿、建筑、市政建设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完善生育保险办法,适当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13、大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即征即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率达70%以上。加快推进新型农保制度的实施,改进保障办法,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服务制度,确保社保资金安全。
14、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2007年元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40元/人·月,确保城市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农村低保工作力度,完善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力争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各级财政合理负担农村低保资金,逐步调整我市农村低保资金负担比例,县(市)财政负担比例应不低于70%,实现以县为主负担的目标。
15、继续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五保供养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供养标准足额安排资金,实行县级财政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五保供养、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由县(市)财政委托金融机构足额打卡发放到户。继续实施关爱工程,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农村乡镇敬老院的扶持力度,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50%。
16、完善救灾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灾害应急机制为主体,社会动员机制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市和各县(市、区)必须设立救灾专项资金,每年将救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和结转滚动使用,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灾区群众及时得到救助,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疾病得到及时防治。
17、认真办好慈善福利事业。依托慈善总会、社会捐助工作站、慈济医院、社区慈济超市等平台,做好慈善资金、物资的募集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助学、助医、帮困、解危活动,增强慈济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慈善工作,关爱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成一批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逐步形成以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体系。落实残疾人各项政策措施,做好残疾人培训、就业、康复工作,全市安置120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
五、统筹解决城乡居民住房困难,为困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
18、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构建多层次的城市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形成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拆迁户得到妥善安置、低收入家庭购房享受补贴、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的城市住房保障格局。2007年,市区建设用于解危解困、城市拆迁、公房腾让的安置房5万平方米以上。提高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减免为辅,多种形式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到应保尽保。适时调整低收入家庭购房补贴申领条件和补贴标准,按规定向300户低收入家庭发放购房补贴。高度重视危房解危工作,加强和规范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和养护,启动企业改制后遗留的危旧住房解危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19、继续做好农村扶贫建房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扶贫建房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地因受灾等原因新出现的农村危房得到及时改造,确保困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抓好新农村建设实事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20、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抓好10个市级新农村示范村的动态管理,指导、督促100个县级示范村建设,力争到年底有50个达到市级示范村标准。调整修编省重点中心镇规划,继续抓好10个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示范点建设,确保250个村全面小康创建达标。继续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大力推进农村“两清两改一绿”,完成县乡河道疏浚286条,土方1570万方,清淤家河、家塘1000万方;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乡)中转、市、县(区)处理”的要求,城郊乡镇和400个全面小康村年内实现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继续做好市区周边乡镇区域供水、县(市)城市周边乡镇集中供水工作,改造新建无害化农民户厕4万户;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8000个、养殖场中小型沼气工程8个;完成造林10万亩。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新建、改建农村公路600公里,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大中桥梁30座,农村小危桥300座。加快乡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工作;70%的乡镇完成创建规划。
21、完成新一轮农村扶贫任务。全面完成为期三年的新一轮农村扶贫的各项任务,市、县两级帮扶部门(单位)分别筹集扶持资金400万元和600万元。突出项目扶贫重点,将培植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摆上重要位置,到今年底力争每个被帮扶村都有1—2个增收项目,使被帮扶村的村级经济年纯收入达8万元以上。
七、加强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2、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等生活消费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的“三大防线”。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与人民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产品、儿童食品、乳制品、酒类、保健品等作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和检查。加强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体系建设,提高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对不合格药品追根溯源。组织开展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活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100%。
2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全市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初发阶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机制,加大依法行政的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度。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防范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民满意度
24、继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实施运河北路延伸、运河南路改造、花园路新建、解放北路拓宽、扬菱路北段完善、邗江路改造等工程,建成文昌大桥。继续推进京杭运河“三改二”工程,城区段一期工程完工。整治新城河等河道。重视城市防洪排涝,重点解决淮海路南段、南河下、北河下、文汇路、邗江路等路段积水问题。加快蜀冈风光带建设,完成文昌路、扬子江路等路段的美化亮化,新增城市绿化10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第五水厂,实施市区供水管网改造和沿江6个乡镇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新城河路等4座污水提升泵站,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市区完成天然气置换工程。市区新辟、调整公交线路10—12条,新增公交车辆100辆并配套建设公交回车场。翻建、改造街巷30条,整治联谊、四季园、新城花园、德祥园农贸市场,新建连运、丰乐、兰苑农贸市场,完善阳光新苑农贸市场。整治老住宅小区4个,新建、改建公厕17座。加强城市、工业园区和农村重点集镇消防站建设。
九、大力推进平安扬州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25、构建平安的治安环境。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等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社会面防控,建立专群结合、统筹协调、优化组合的用警机制,推进“设防城市”建设,掌握治安管理主动权。继续创建“技防地区、技防乡镇(街道)、技防场所”,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面巡逻防范工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治网络。继续强化社区警务战略和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加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大调处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6、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扩大数字化城管覆盖范围,提高管理水平。落实各区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提高市民的参与意识,强化城管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对环境卫生、违法建设、流动摊点和乱贴乱画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提高处置效率。制定城市管理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加强城市管理配套项目建设工作,为群众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方便的城市环境。
27、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倡导文明交通、规范市民交通行为。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管理,净化城市交通环境。狠抓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源头管理,强化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强化国、省道和县乡道路的路面管控,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狠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对道路交通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交通畅通安全。
十、强化维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8、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非公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全市各类生产经营正常企业集体合同(含工资协商专项合同)签约率占已建工会企业总数的95%。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以工资增长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为依据,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促使经济发展与职工工资增长的良性互动。强化企业社会道德责任,建立企业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制度。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价工作。
29、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救助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工资、社会保险等问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中的作用,加强地方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阵地建设,改善工作场所,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培训鉴定、社会保险费征缴、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等为重点,依法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0、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多渠道落实法律援助经费,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支持法律援助事业,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为城乡贫困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0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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