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常州市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常政发〔2003〕58号
颁布日期:2003-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03〕58号

关于表彰2002年常州市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的决定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决定》和《常州市鼓励技术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暂行规定》的精神,为加快我市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依据2001年常州市工业企业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并结合技术创新示范能力,综合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管理等实绩,经专家组评审,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表彰“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2002年常州市科技进步先进企业”。

希望全市工业企业认真学习先进企业经验,加强科技进步工作,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2002年常州市科技进步先进企业名单

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02年常州市科技进步先进企业名单

序号号

单位名称

1

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

2

江苏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4

常州长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

5

常州华源蕾迪斯有限公司

6

常州纺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7

常州生化千红制药有限公司

8

常州多棱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9

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0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11

江苏兴荣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3

常州变压器厂

1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

16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17

江苏南大紫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

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厂

19

常州市钢筘厂

20

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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