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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要求区政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参加区"两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拱政办〔2004〕12号 |
|---|---|
| 颁布日期:2004-0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2004〕12号
关于要求区政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参加区"两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于2月24日—27日召开。今年的区“两会”是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落实区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围绕“实施四大战略、打造四大品牌”,加快推进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建设步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开好今年的区“两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区“两会”的顺利进行,充分尊重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区政府要求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区“两会”期间不要到外地出差。要根据区“两会”的有关通知精神,事先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或列席会议、参加小组讨论,直接听取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的意见,认真负责地解答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要集中精力,认真审议有关议题,不要在会议期间从事与会议无关的工作,也不要相互宴请送礼。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列席会议的,会前须经分管区领导批准后,再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会议期间须经所在代表团团长同意后,分别向区“两会”大会秘书处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席或随意请人代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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