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7-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实施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4]28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及驻韶中省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4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粤府函[2004]212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韶关市北江区、曲江县,设立韶关市曲江区,调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和仁化县的行政区划。

二、将原北江区的行政区域和原曲江县的花坪镇、犁市镇划归浈江区管辖。

三、将原曲江县的重阳镇、龙归镇、江湾镇划归武江区管辖。

四、将原曲江县的黄坑镇、周田镇、大桥镇划归仁化县管辖。

五、曲江区辖原曲江县的马坝镇、罗坑镇、樟市镇、大坑口镇、乌石镇、沙溪镇、大塘镇、小坑镇、枫湾镇、白土镇,区人民政府驻马坝镇。

凡涉及区划调整的单位,要做好当前的稳定工作,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以大局为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切实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同时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肃纪律确保行政区域调整顺利进行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冻结曲江、仁化、北江、武江、浈江五县(区)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在区划调整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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