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东莞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6〕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东莞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遏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加强监管与企业建立自律机制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遏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类集体食堂,重点是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和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工厂企业集体食堂。
三、工作目标和原则
完善集体食堂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集体食堂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登记建档并纳入监管范围率达100%;工厂企业集体食堂登记建档并纳入监管范围率达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
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工负责完成。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开展摸底调查和登记建档,掌握全市集体食堂基本情况。各镇(街道)要对集体食堂进行地毯式摸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集体食堂的名称、地址、面积、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
(二)规范集体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制。各镇(街道)要加强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督促各集体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卫生管理责任人,并与责任人签订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书。集体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食品卫生安全必须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未经卫生许可的集体食堂务必按照规范完善硬件设施,积极创造条件申办《卫生许可证》。
(三)加强卫生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食物中毒防范意识。各镇(街道)要组织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责任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卫生法规、集体食堂卫生要求、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等,培训结束后发给考试合格者《东莞市集体食堂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此项为集体食堂卫生许可必备条件。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集体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所有集体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四)全面进行监督监测,严把集体食堂食品卫生许可关。对所有已登记建档集体食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是尚未领取《卫生许可证》的集体食堂,督促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完善卫生设施。符合发证要求的,按规定发证并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不符合发证要求的,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如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要求的,汇总登记后报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布食品卫生信誉度较好的集体食堂,及时曝光整治不力的集体食堂,大力加强食品卫生知识宣传,调动全社会参与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专项整治、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吴道闻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朱益民、市卫生局局长洪耀坚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经贸、教育、科技、公安、监察、财政、农业、外经贸、卫生、环保、林业、海洋与渔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本镇(街道)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各镇(街道)开展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各镇(街道)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定期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卫生部门负责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的实施,组织各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对全市集体食堂进行监督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积极配合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9月):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进度。
(二)摸底调查和登记建档阶段(2006年10月):各镇(街道)对本镇(街道)内所有集体食堂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并于2006年10月30日前将《东莞市镇(街道)集体食堂摸底调查登记表》(见附件1)和《东莞市镇(街道)集体食堂调查汇总表》(见附件2)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培训阶段(2006年10月30日-11月3日):各镇(街道)组织本镇(街道)内所有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责任人进行集中培训,并与责任人签订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书。
(四)全面整治阶段(2006年11月-2007年1月):根据摸底调查和登记建档情况,卫生部门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已登记建档集体食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2月):各镇(街道)领导小组对本镇(街道)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07年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市领导小组。
附件:1.东莞市镇(街道)集体食堂摸底调查登记表(略)
2.东莞市镇(街道)集体食堂调查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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