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充实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充实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3-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河府办函〔2005〕40号
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充实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yuan.gov.cn)是我市党政机关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提供在线服务的总平台,也是我市党政机关与群众联络和交流的窗口。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市政府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已于2004年12月27日正式开通。网站开通以来,得到了市直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到目前为止,访问人数已超过12万人次;有53个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党务、政务信息;各部门收到群众的信件共有600多封,且大部分作了回复,受到了来信者的普遍赞誉。另据网站热点调查栏目统计,认为“网站综合评价”为优秀、良好水平的投票人员超过80%。
网站改版开通后,虽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部分单位还没有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相关的工作,导致本单位相关栏目的信息得不到及时充实、更新。其中“办事指南”、“文件查询”栏目,至今还有43个单位没有发布信息;部分单位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按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信息发布没有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来进行,导致部分信息不准确、时效性不强、排版格式不标准等。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充实和更新工作,更好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窗口、纽带、阵地、载体”的作用,促进网上政务公开,增强政民互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安排1名信息员负责做好本单位栏目的信息充实、更新工作。为便于联系,请各单位将信息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报送市信息产业局备案,今后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市信息产业局。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按程序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准确性。
三、今后,每年将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栏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在网站公布。
附件:1、各单位相关栏目信息发布情况表(查看附件1的内容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www.heyuan.gov.cn/hyportal/hysfb/lmxx_fj1.doc)
2、信息充实和更新注意事项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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