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责任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责任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3-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咸政办发[2007]23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今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市政府各部门。各部门要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对照分解任务,逐条细化,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快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将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力量,加强督办检查,并以《督查通报》等形式,通报有关情况,促进工作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政府工作报告》2007年重要
工作责任的分解意见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今年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确定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工业增加值增长2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外贸出口增长1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为完成上述目标,市政府决定着力抓好若干重要工作,以推进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将若干重要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重点办好10件实事
1、新增城镇就业3.5万人,帮助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具体负责)
2、为全市100所中小学寄宿制学校解决“两难”(如厕难、饮水难)、“两差”(住宿条件差、就餐条件差)和“两个基地”(实践基地、蔬菜基地)建设问题。(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建委、农业局具体负责)
3、支持各县(市、区)办好1所“惠民医院”;资助建设11个重点乡镇卫生院。(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具体负责)
4、组织市直和县(市、区)万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家庭活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农村特困家庭人平纯收入超过1000元,城镇特困家庭劳平年收入超过10000元的“双超”目标。(此项工作由市直各单位具体负责)
5、筹措资金,解决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户用沼气池8000口,同步完成改厨、改厕、改圈8000户。(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卫生局、水利局、农业局具体负责)
6、筹措资金,新建通村油路1600公里。(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发改委具体负责)
7、多渠道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4.2万人。(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8、全面完成十六潭路、金桂路、青龙路建设任务。(此项工作由市城投公司、交通局、建委、规划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9、设立市级法律援助办案专项资金,支持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司法局具体负责)
10、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解决0.5万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2万低收入人口的稳定脱贫。(此项工作由市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具体负责)
二、必须着力抓好的重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1、做好九宫山风电二期、崇阳大湖山风力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壮大电力能源业。做好银泉新纺织基地、天化麻业整体搬迁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强做大苎麻纺织业。推进森工造纸业、冶金建材业和机电制造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大技改力度,突出抓好精华纺织、联乐床具、慧安水泥等7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经委、国资委、供电公司、林业局及各行业协会具体负责)
2、继续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争取年内再有一批产品跻身国家级名牌和省级名牌。积极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工商局、经委具体负责)
3、以红牛等知名品牌为核心,重点抓好红牛饮料二期扩产、今麦郎饮品、王老吉饮料等项目的实施,推动维雪、蓝田两个啤酒品牌技术改造,发展壮大食品饮料工业。新上沃尔克二期、麦克森生物制药、千里马中医药基地、德美新型能源、三晶化工、天罡塑业5000吨聚乙烯制品等项目,加快培育医药及医疗器械业、精细化工业、电子信息业和环保业等若干新兴产业。抓好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5亿元,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家。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支持汽车、纺织、建材、森工等行业改造升级,加强中高端产品和高效、节能、可循环工业的研究与开发,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科技局、发改委、咸宁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具体负责)
4、加大实施“四个一批”力度,继续抓好我市列入省“三个三工程”的10家企业和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全市100家新增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发展,着力打造核心强势企业。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市新增100家中小企业成长为规模内企业。(此项工作由市经委、国资委、发改委具体负责)
5、整合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重点抓好咸宁、赤壁、通城、嘉鱼等4个省级开发区建设。力争咸宁经济开发区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7亿元,引进资金30亿元。继续支持每个县(市、区)建一个高标准的工业园,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办工业小区。(此项工作由市招商局、发改委、经委、咸宁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
(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高产农田建设,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力争今年粮食总产达到110万吨。(此项工作由市粮食局、农业局具体负责)
7、继续抓好六大特色板块和四大养殖小区建设,力争板块和小区经营面积新增27万亩,产值增长21%。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61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农办、发改委具体负责)
8、继续抓好乡村公路、通信、广播电视等“村村通”、“组组通”、“户户通”等工程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交通局、电信公司、广播电视局、农业局、农办具体负责)
9、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建委、水利局、农业局、农办具体负责)
10、继续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搞好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11、以实施“阳光工程”为重点,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大力发展务工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12、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改善老、少、边、穷、库区的生产生活和发展条件。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扶贫工作,重点抓好全市79个村整村推进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扶贫办、农业局、农办、建委具体负责)
(三)加快发展以旅游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
13、加大旅游产业招商和旅游促销工作力度,力争今年接待国内外游客420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增长15%。(此项工作由市旅游局、招商局具体负责)
14、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旅游项目,搞好旅游特色资源开发,突出抓好温泉旅游区的开发和建设,重点打造九宫山、赤壁古战场和温泉谷3个4A级景区。全面启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旅游局、发改委具体负责)
15、加强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建设,着力抓好温泉中心集贸市场、温泉商业步行街、文化美食城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小商品批发市场、建材批发市场等一批骨干市场项目。(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规划局、建委具体负责)
16、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造和兴建一批标准化农家店,开拓农村市场。(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农办具体负责)
(四)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17、突出抓好日元贷款造林等30个市级重点调度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实施。(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林业局、发改委具体负责)
18、加快张双一级公路、通大核电公路建设,做好武广高速铁路和杭瑞、大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市内高等级公路改造和兴建。港航建设方面重点完成潘家湾码头1个泊位的主体工程。加快城网供电优化。(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发改委、供电公司具体负责)
19、以南川灌区节水灌溉、赤壁节堤航运枢纽工程、余码头泵站更新改造为重点,建成和推进一批重点水利工程。(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发改委具体负责)
20、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在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我市工业尤其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及技改项目的储备和开发,力争今年我市工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到40%。(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经委、国资委、招商局具体负责)
21、运用农业产业化、工业产业化和旅游业发展三个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做好咸宁融入武汉城市圈的资金、政策争取工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发改委具体负责)
22、牢固树立“金融服务经济”的观念,引导金融机构对全市优势行业和中小企业、新建和续建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增加资金投入。(此项工作由市人行、财政局、经委、发改委具体负责)
(五)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3、重点抓好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以及年耗3000吨标煤以上的用能大户的节能降耗工作。对全市37家重点能耗企业和省定重点企业,加强指导和跟踪督查,确保取得成效。(此项工作由市经委、国资委、科技局、发改委具体负责)
24、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具体负责)
25、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把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转向生产全过程控制,建设5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经委、发改委具体负责)
26、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具体负责)
27、做好争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环保局、建委具体负责)
28、加强“两山、两湖、三河、十库”等重点流域区域的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和苎麻脱胶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建设。(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发改委、纺织行业协会具体负责)
29、坚决关闭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企业,认真组织实施小纸厂、小水泥、小火电、城市污水等专项治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实行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限期治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确保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发改委、经委、轻工业协会、建材协会具体负责)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30、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政府购买服务方向,完善“以钱养事”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机制,抓好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农业局、农办具体负责)
31、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完全部门预算范围,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级财务乡镇“双代管”制度,进一步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全面实施党政机关与所办工商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力争两年完成改制任务。(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国资委、农办、人事局、编办具体负责)
32、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认真组织好日韩投资贸易洽谈会、香港(湖北)周、中博会、高交会、厦洽会等境内外招商活动。(此项工作由市招商局具体负责)
33、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和重点企业出口,突出抓好一批出口基地建设,加大扶持新增出口企业力度,加快培植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名牌。(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经委、工商局具体负责)
34、加强外派劳务基地和外派海员生源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外劳务输出。(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七)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
35、继续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及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管理,逐步完善规划法制体系。(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建委具体负责)
36、重点推进淦河东岸游憩带、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管道燃气、银泉大道配套、咸宁大道延伸及路面刷黑、盘泗洲开发等续建和新建工程建设,抓好市区公交枢纽站建设,实施温泉客运中心搬迁,改造城市路灯、人行道,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规划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具体负责)
37、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绿色工程”,加强公共绿地建设,加快生态走廊工程建设,抓好园林绿化成果和自然山体植被的保护。(此项工作由市建委、林业局、交通局具体负责)
38、继续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强化“门前四包”,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妥善解决麻木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创建办、建委具体负责)
(八)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39、从今年春季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
40、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项目,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农业局、发改委具体负责)
41、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培养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42、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突出抓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实施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推进“惠民医院”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4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此项工作由市人口计生委具体负责)
(九)开创和谐咸宁建设新局面
44、积极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
45、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具体负责)
46、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努力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47、加快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特困户救助逐步实现向农村低保过渡;资助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做好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人员大病救助工作;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对困难家庭子女教育的资助力度;加快制定城市规划区域内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办法;抓好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努力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扶贫办、规划局、建委具体负责)
48、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具体负责)
49、强化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具体负责)
50、深入推进“平安咸宁”建设,着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
51、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具体负责)
52、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此项工作由市信访局具体负责)
(十)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53、优化部门工作流程,推行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政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建设创新政府。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着力解决无人执行、无力执行、无心执行的问题,着力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建设高效政府。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决策效果评估制度。(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具体负责)
5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具体负责)
55、集中精力、财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等民生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56、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健全完善投诉机制,制止和查处“一霸四强”和“三乱”行为。(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公安局具体负责)
57、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窗口、授权到窗口、办结在窗口,把行政服务中心建成行政便民“超市”。(此项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58、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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