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信阳市200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信阳市200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3-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信阳市200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信政办〔2006〕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李成玉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已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6年重点工作下发到我市(豫政办〔2006〕12号)。根据豫政办〔2006〕12号文件精神,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6年重点工作涉及我市的工作任务予以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请将具体落实情况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分四次报市政府督查室。
一、关于主要工作目标
1.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出口增长1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5%。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继续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力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扎实进展。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继续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国家优质小麦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支持,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推进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支持重点区域肉牛羊产业带、瘦肉型猪和禽蛋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由市畜牧局和有关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完善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预案,加快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由市畜牧局、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畜优良品种的繁育和推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由市农业局、科技局、畜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7.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
由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关于加快城镇进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8.进一步加强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景区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发展红色旅游,积极培育旅游骨干企业集团。
由市旅游局和有关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9.坚持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公用事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0.积极探索户籍、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城镇一体化发展的路子。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关于基础设施建设
11.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改造部分国道、省道干线公路。配合国家抓好郑州至武汉客运专线改造工程。
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负责落实。
1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大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负责落实。
13.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管网配套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争取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建成,全面开工其余县的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再开工建设一批垃圾处理设施。抓好一批县城供水项目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交通局、公用事业局和有关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事业发展
14.继续完善国有资产有效监管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由市国资委负责落实。
15.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造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由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局、广电局负责落实。
16.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和社区卫生服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整顿、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秩序,强化医院管理,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搞好重大疫病预防控制。
由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17.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对污染严重的区域实行环境综合整治。
由市环保局和有关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六、关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18.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保费征缴力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问题。
由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19.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由市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20.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及消防安全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安全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1.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由市信访局、公安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七、关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22.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由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3.加强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慈善事业。
由市司法局、民政局、妇联、残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4.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关心和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认真落实军人优待抚恤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由市发展改革委、人防办、民政局、人事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八、关于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25.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由市编办、人事局、监察局、行政审批中心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6.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由市公安局、信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7.增强改革主动性,进一步细化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改革任务和措施,以改革促发展、向改革要效益。
由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8.执政为民,建设服务型政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积极整合行政资源,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在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健全行政服务大厅功能,精简办事程序,切实履行服务承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察民情、解民忧,言必行、行必果,切实取信于民。
由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国资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9.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搞好政府立法和行政复议。
由市政府法制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0.求真务实,加强政风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求真务实,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防止急功近利,力戒心浮气躁,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继续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坚决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为“十一五”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拼搏攀登,赢得主动。
由市监察局、人事局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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