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第九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许政办[2007]121号
颁布日期:2007-1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第九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许政办[2007]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经过严格审核、充分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32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现将《许昌市第九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许昌市第九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一、国税局(7项)

1.发票领购资格(审核)2.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减免事项(审批)3.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核准)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批)

5.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审批)

6.发票使用和管理(核准)

7.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核)

二、地税局(4项)

1.发票领购资格(审核)

2.建立收支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审批)

3.发票使用和管理(核准)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纳税方式(核准)

三、公安局(1项)

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准)

四、气象局(1项)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核准)

五、交通局(2项)

1.水路运输许可证(审批)2.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核准)

六、商务局(2项)

1.典当行设立(审批)2.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还(核准)

七、文化局(2项)

1.文物考古发掘(审批)2.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核)

八、企业发展服务局(2项)

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审核)2.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登记(审核)

九、无委处(1项)

无线电发射设备经销(审核)

十、国土局(3项)

1.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核)2.土地复垦(审核)3.土地整理、开发(审核)

十一、房管局(1项)

房产交易过户(审核)

十二、建委(3项)

1.招标文件审查(核准)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核准)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核准)

十三、人防办(1项)

在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核准)

十四、财政局(1项)

清产核资结果确认(审核)

十五、民政局(1项)

行政区划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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