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通气象灾害自动预警提示业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玉政办〔2007〕47号
颁布日期:2007-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通气象灾害自动预警提示业务的通知

玉政办〔2007〕4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州各地气象灾害及气象次生灾害频繁发生,给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为及时掌握气象灾害预报,防患于未然,经州气象局与州电信公司共同努力,现已开通灾害性天气预报自动报警提示业务,对辖区内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及临近预报信息在第一时间可通过有线电话进行自动振铃报警提示。

州人民政府要求各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乡(镇)办公电话及党政领导干部住宅电话务必开通此项业务,有条件的村社根据实际也要开通此项业务。

气象灾害预警提示自动报警业务每部电话每月收取运营成本费2元。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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