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克拉玛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第7号)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时,我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48名,缺额4名。截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我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44名,缺额8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以来,由克拉玛依区选举的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胡东宁、王天云,因工作岗位变动,已调离并迁出克拉玛依市。依照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克拉玛依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补选张红彦、宋宏利、李凤堂为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对张红彦、宋宏利、李凤堂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确认3名补选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至此,我市的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245名,缺额7名。

克拉玛依市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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