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贯彻《安徽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贯彻《安徽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滁政办〔2012〕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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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1-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贯彻《安徽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贯彻《安徽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11月12日
滁州市贯彻《安徽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动物疫病防治形势
通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控制了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其它常规动物疫病发病率、病死率呈逐年下降态势,成功应对了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后的防疫,为促进农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保障市场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现阶段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未来一段时期动物疫病的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一)动物疫病防治的复杂性。我市是传统的养殖大市,饲养量大、品种多,动物防疫条件参差不齐,动物疫病病种多、病原复杂。周边国家和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时有发生。农业部监测结果分析显示,禽流感病毒污染面依然很广,病毒还存在变异的现象,野禽有携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现象,在个别地区家禽中也监测到了病毒,而我市水库、塘坝众多,且处于候鸟2条迁徙带上。国内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呈上升趋势,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持续存在。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畜禽感染病原机会增多,病原变异几率加大,新发疫病发生风险增加,这都充分说明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日趋复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动物疫病如不加强防治,将会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二)动物疫病防治的挑战性。人口增长、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动物疫病防治必须从有效控制向逐步净化消灭过渡。全球化进程加快,动物疫病对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制约更加突出,兽医工作定位和任务也发生深刻变化,正在向以动物、人类和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的现代兽医阶段发展,需要不断提升与国际兽医规则相协调的动物卫生保护能力和水平。
(三)动物疫病防治基础的薄弱性。近年来,在中央和省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基础不断强化。市政府制定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防疫工作政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动物疫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控体系基本健全,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加强。但也存在兽医管理机构建设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基层防疫基础设施薄弱,畜牧兽医队伍青黄不接,动物疫病防治经费不足,活畜禽跨区调运和市场准入机制未建立等困难和问题。
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四)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把动物疫病防治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促进动物疫病科学防治为主题,以转变兽医事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动物疫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美好滁州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五)目标任务。到2020年,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6种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见附件1)达到规划设定的考核标准(见附件2),猪、禽、牛、羊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6%、4%、3%以下,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14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见附件1)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规和科技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更加稳健,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六)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坚持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防治机制。二是坚持立足实际,适度超前原则。立足我市实际,准确把握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趋势,科学判断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合理设定防治目标,开展科学防治。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原则。整合动物疫病防治资源,确定国家优先防治病种,明确各级事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措施,加强示范推广,统筹推进动物防疫各项工作。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针对不同区域特点,按照动物种类、养殖模式、饲养用途和疫病种类,分病种、分区域、分畜禽实行分类指导、差别化管理。
三、动物疫病防治策略
(七)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计划防治策略。有计划地控制、净化、消灭对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大的重点病种,推进重点病种从免疫临床发病向免疫临床无病例过渡,逐步清除动物机体和环境中存在的病原,为实现免疫无疫和非免疫无疫奠定基础。基于疫病流行的动态变化,科学选择防治技术路线。调整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病种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实施畜禽健康促进策略。健全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对重点疫病设定净化时限。完善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监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实施动物健康检测,推行无特定病原场(群)和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认证。扶持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逐步降低畜禽散养比例,有序减少活畜禽跨区流通。引导养殖者封闭饲养,统一防疫,定期监测,严格消毒,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九)实施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加强对周边地区流行、尚未传入的重点动物疫病风险管理,完善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评估,严格事前审批、检疫准入、隔离检测、跟踪监测、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监测能力建设。
四、工作重点
(十)制定优先防治病种,实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按照《规划》确定优先防治病种,对未纳入《规划》的病种,且对当地经济社会危害或潜在危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水生动物疫病、其他畜禽流行病、特种经济动物疫病、宠物疫病、蜂病等适时列入优先防治范围,并实行区域化管理。一是对全市优势养殖产业,加强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生猪疫病防治,优先实施种猪场疫病净化;加强肉禽、水禽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禽类疫病防治,优先实施种禽场疫病净化;加强肉牛、肉羊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疫病防治;对南谯区、琅琊区、全椒县、定远县等奶牛养殖密集地,加强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和奶牛结核病防治;对全市水产品主产区,加强草鱼出血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等疫病防治。二是对人畜共患病,重点加强狂犬病和天长市、全椒县血吸虫病的防治。三是对同外部接壤地区、野生动物迁徙区、明光市、天长市等候鸟栖息区,凤阳县、明光市、定远县、全椒县、南谯区、琅琊区等种用、乳用动物及精液调入区,加强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并积极推动防疫基础较好的地区,建设无疫区,推进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
(十一)强化综合防治措施,控制重大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对重大动物疫病在全面掌握流行态势、分布规律的基础上,开展严密的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与跟踪调查,提高疫情预警、防疫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改进畜禽养殖方式,净化养殖环境,提高动物饲养、屠宰等场所防疫能力。完善检疫监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场准入健康标准,提升检疫监管质量水平,降低动物及其产品长距离调运传播疫情的风险。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强制扑杀政策。明确免疫责任主体,逐步建立强制免疫退出机制。
对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头管理和综合防治,强化易感人群宣传教育等干预措施,加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职业保护,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建立布鲁氏菌病定期检测、分区免疫、强制扑杀政策,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健全奶牛结核病检疫扑杀、风险评估、移动控制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免疫犬只狂犬病,完善登记管理,扑杀病犬。实施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控制牛羊等牲畜传染源。
(十二)开展动物疫病净化,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引导和支持种畜禽、水产良种养殖企业开展疫病净化。开展无疫企业认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信息发布制度,强化定期监测和评估,定期发布无疫企业信息。2020年12月底前,做好所有祖代种禽场、定远县康华畜牧业有限公司等原种猪场的净化。同时,强化跨部门协作机制,密切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组织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提高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能力。加强野生动物传播外来动物疫病的风险监测和周边地区动物疫情监测,开展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宣传培训,提高外来动物疫病发现、识别和报告能力。做好牛海绵状脑病和小反刍兽疫等外来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五、健全动物疫病防治机制
(十三)建设六大重点工程,全面提升防治工作能力。一是建立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工程。建立以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全椒县国家疫情测报站为补充,乡村、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监测点为支撑,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网络。加强市、县两级动物疫病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仪器设备,到2015年,市、县两级实验室全部通过考核验收。配齐动物疫病和疫情监测信息采集、上报、汇总分析装备。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建立明光市、天长市2个监测站,特别加强季节性迁徙鸟类疫情监控,实现监测工作有野外向活体野生动物养殖场所拓展。二是健全突发疫情应急管理工程。加强各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机制。健全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资,配备应急交通通讯和疫情处置设施设备,增配人员物资快速运送和大型消毒设备。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市、县两级组建应急处置队伍,每年至少培训2次、应急演练1次,并按照同时处置3起动物疫情的标准,常年储备相关器械、药品和疫苗等应急物资。三是建设强制免疫冷链工程。加快冷链设施建设,市、县两级建立兽用疫苗冷库,配备冰箱、冰柜等设施,乡镇配备冰箱、冰柜,防疫员配备冷藏包等设施。依托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构建基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网络,强化疫苗使用和保管。四是改善监督执法条件工程。加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手段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配备设备,并争取建立1个无害化处理厂。明光市涧溪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配置活动站房及查证验物、消毒灭源、快速检测、无害化处理等设施。五是实施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工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建设,配置设施设备,建立市级与省级中心数据库配套的信息服务网络和8个县级数据采集终端,提高疫情监测预警、疫情应急指挥管理、兽医公共卫生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兽用生物制品监管以及执业兽医考试和兽医队伍管理等信息采集、传输、汇总、分析和评估能力。六是构建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工程。调动各方力量,建设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动物诊疗机构多元化发展,不断完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模式,开展动物诊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动物养殖、运输等环节管理,依法强化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责任主体地位。建立地方兽医协会,完善政府与养殖场(户)、行业协会合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积极运用财政、金融、保险、税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运行。加强兽医机构和兽医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十四)落实六项保障措施,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要根据当地动物卫生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办法、分解任务、明确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将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考核。二是加大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动物疫病防治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管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并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保障公益性事业经费支出。对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要结合《规划》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药监察和残留监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支撑等基础设施。三是明确职责。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本规划所需的具体措施、经费计划、防疫物资供应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监督实施免疫接种、疫病监测、检疫检验,指导隔离、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措施的实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相关规定,加大财政投入和经费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人畜共患病人间疫情防治工作,及时通报疫情和防治工作进展。林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协助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强制扑杀和疫区封锁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紧急调用防疫物资的运输。商务部门要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冷鲜肉加工运输和屠宰冷藏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建设鲜肉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冷链设施。军队和武警部队要做好自用动物防疫工作,同时加强军地之间协调配合与相互支持。四是依法防治。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和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落实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活畜禽跨区域调运、动物流通检疫监管、强制隔离与扑杀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动物疫病控制、净化和消灭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推进完善疫病处置扑杀补贴机制,将重点动物疫病纳入畜牧业保险范畴。五是健全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兽医体制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益性质。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以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为主体的新型兽医制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兽医机构和兽医队伍评价机制。建立起内检与外检、陆生动物与水生动物和养殖动物与野生动物疫病防治协调统一的管理体制。建立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培训机制,加强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军队兽医卫生机构在国家动物防疫工作中的作用。六是宣传贯彻。要组织农牧、财政、卫生、商务、林业、公安、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深入开展《规划》的学习和培训,准确理解,正确实施。同时,要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电台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规划》,增强全民动物防疫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协会、养殖者、从业兽医等参加《规划》实施,明确政府和非官方组织的职责。提高养殖和交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形成全社会“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健康”理念,为《规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附件:1.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的动物疫病
2.优先防治动物疫病考核标准
附件1
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的动物疫病
一、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16种)
一类动物疫病(5种):口蹄疫(O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
二类动物疫病(11种):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狂犬病、血吸虫病、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草鱼出血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蜂螨。
二、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14种)
一类动物疫病(9种):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绵羊痒病、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A型、亚洲I型、C型、SAT1型、SAT2型、SA31型)、猪水泡病、非洲马瘟、H7亚型禽流感。
二类动物疫病(1种):包虫病
未纳入病种分类名录、但传入风险增加的动物疫病(4种):水泡性口炎、尼帕病、西尼罗河热、裂谷热。
附件2
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防治考核标准
疫病
到2015年
到2020年
口蹄疫(O型)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
全市维持控制标准
高致病性禽流感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祖代以上种鸡场达到净化标准
全市维持控制标准、祖代以上种鸡场达到净化标准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原种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全市维持控制标准、全市所有种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猪瘟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原种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进一步扩大净化范围、所有原种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新城疫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祖代以上种鸡场达到净化标准
全市达到维持标准、全市所有种鸡场达到净化标准
布鲁氏菌病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
全市维持控制标准
奶牛结核病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
全市维持控制标准
狂犬病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
全市维持控制标准
血吸虫病
全椒县达到阻断标准,天长市达到维持阻断标准
全椒县、天长市达到阻断标准
沙门氏菌病
祖代以上种鸡场达到净化标准
全市所有种鸡场达到净化标准
禽白血病
祖代以上种鸡场达到净化标准
全市所有种鸡场达到净化标准
猪伪狂犬病
原种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全市所有种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征
原种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全市所有种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草鱼出血病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
全市维持控制标准,省、市级良种场达到净化标准
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
全市维持控制标准
蜂螨
全市达到控制标准
全市维持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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