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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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40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市政府郑重承诺,今年要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办好10件惠民实事。为确保十件实事顺利完成,现将《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组织落实,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协作单位要主动搞好配合,积极完成涉及的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实事进展情况的督办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并在年终考核中,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各单位要将《实施方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附件: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
第一件:新建廉租住房150套7500平方米
一、责任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
二、责任单位:房管局
三、协作单位: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民政局
四、目标任务:新建廉租住房150套,7500平方米。
五、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27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37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00万元。
六、工作进度:3月底前落实办理各项手续,4月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12月底前完成小区外线及配套建设工程。
七、工作要求:
(一)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严格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二)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由市房管局、民政局、镜铁区、长城区、雄关区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随时向市廉租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规范廉租住房管理。坚持年度复核和住房状况调查制度,对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完善住房保障档案,对我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及时补充,更新资料,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四)实行项目跟踪管理。对项目开工、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到位等情况,跟踪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验收办法: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嘉峪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消防、质监、环保等部门分别进行工程单项验收后,报市发改委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第二件:建成五一街、峪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一、责任领导:梁洪涛
二、责任单位:卫生局
三、协作单位: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人社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四、目标任务:完成五一街、峪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年内交付使用。在政府兴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五、资金筹措:
五一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市财政配套80万元。
峪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市财政配套80万元。
按照《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落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
六、工作进度:
2011年9月底前,完成五一街、峪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建任务;11月,由市发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12月,五一街、峪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
2011年3月底前,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10月底前,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12月底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市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全额报销。
七、工作要求:
(一)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严格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二)根据《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基本标准》、《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编制标准》的要求,合理划分服务半径,设置功能科室和床位,配备基本医疗设备,调配医护人员。
(三)市医改办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嘉峪关市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确保在政府兴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实行项目跟踪管理。对项目开工、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到位等情况,跟踪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验收办法: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嘉峪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消防、质监、环保等部门分别进行工程单项验收后,报市发改委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第三件:新建农村道路35公里,完成镇区道路亮化工程,实施居民点后院整治800户,改造农村贫困户、残困户危房330户。
第一项:新建农村道路35公里。
一、责任领导:杨伟
二、责任单位:交通局
三、协作单位: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环保局、农林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四、目标任务: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35公里。
五、资金筹措:农村道路工程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国拨省补资金525万元,市财政配套350万元,自筹175万元。
六、工作进度:4月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审查报批等前期工作,5月开工建设,10月前建成投入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交通局建设农村公路的主体作用,落实好市交通局的行业监管职责,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农村公路建设格局。
(二)强化监管措施。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把好设计审查、工程施工、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认真做好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落实整改。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项目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停拨补助资金、削减建设计划等措施进行处罚。
八、验收办法: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嘉峪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消防、质监、环保等部门分别进行工程单项验收后,报市发改委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第二项:完成镇区道路亮化工程
一、责任领导:张静昌
二、责任单位: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
三、协作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农林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四、目标任务:完成三镇镇区道路8公里、160盏路灯安装。
五、资金筹措:工程总投资90万元,计划安排市财政资金90万元。
六、工作进度: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6月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施工和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区镇区亮化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拟定镇区亮化工程方案,报上级部门审定;协调镇区亮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各方面的相关事宜,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检查,督促镇区亮化工作。
(二)强化监管措施。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把好设计审查、工程施工、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认真做好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落实整改。
八、验收办法: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嘉峪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消防、质监、环保等部门分别进行工程单项验收后,报市发改委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第三项:实施农村居民点后院整治800户
一、责任领导:张静昌
二、责任单位: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
三、协作单位: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四、目标任务:实施三区农村居民区后院整治800户,包括安远沟、横沟、野麻湾、长城、观蒲、泥沟、新城村等7个行政村。
五、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768万元,其中:国省补资金160万元,财政资金240万元,自筹368万元。
六、工作进度:3月底前制定完成建设方案及报批,4月开工建设,10月完成改造整治,11月组织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确保整治效果。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户筹资投劳、统一规划建设”的有效机制,整合各级新农村建设相关资金,扶持居民点后院进行示范整治改造,院内建筑合理布局,空闲部位硬化,院外集中开通后路,使机械入库、畜禽入棚、柴草农肥归堆。经过整治改造,改造后的居民点后路疏通,方便机械畜禽出行,后院功能齐全,所有建筑均按标准设计图纸施工,卫生整洁,减少污染。
(二)加强扶持引导。在现有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利用城乡一体化试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改造标准和档次,确保后院整治工程示范建设的综合效应。
(三)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广泛宣传后院整治工程示范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村社会各界对改造工作的认识,营造和浓厚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后院整治改造示范建设的氛围。
八、验收办法:项目实施完成后,分别由三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农林局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初验合格后报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单位进行总体验收检查。
第四项:农村贫困户、残疾户危房改造
一、责任领导:梁洪涛
二、责任单位:建设局(贫困户危房改造)
残联(残疾户危房改造)
三、协作单位: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农林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四、目标任务: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300户,其中:新城镇120户,文殊镇120户,峪泉镇60户。改造农村残疾户危房30户。政府补助每户改造建设平房3间,每间15平方米左右。分散供养五保户由镇政府负责,每户建2间,产权归镇政府。改造新建房屋一律为砖木或砖混结构。
五、资金筹措:建设资金按照省上下达的补助标准及要求,市财政配套。
六、工作进度:4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与审定,5月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12月由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民政局、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残联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贫困户和残疾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贫困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残疾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残联。
(二)落实责任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简化程序,减免相关费用。建设局、残联、三区与三镇签订危房改造责任书,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三区是组织实施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三镇政府担负具体建设任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危房改造要透明,公正,严格制度,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甘政发〔2008〕18号)中规定的“申请一评议一审查一审批一实施一督查一验收一审计”实施程序。对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或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完不成当年改造任务的,要严肃查处;对在危房改造工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八、验收办法:项目实施完成后,分别由市建设局、残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三区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初验合格后报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单位进行总体验收检查。
第四件:建设南市区公办示范幼儿园
一、责任领导:梁洪涛
二、责任单位:教育局
三、协作单位:镜铁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四、目标任务:2011年内建成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设置12个教学班的南市区公办示范幼儿园。
五、资金筹措:总投资740万元,其中:市财政500万元,多渠道筹措240万元。
六、工作进度:4月前完成选址、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5月开工建设;9月建成交付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进行设计和建设。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二)做好协调服务。发改、建设、规划、国土、环保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优化项目实施环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
(三)加强资金管理。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
八、验收办法: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嘉峪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消防、质监、环保等部门分别进行工程单项验收后,报市发改委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第五件:实施10个居民小区封闭改造,20个居民小区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一、责任领导:杨伟常守远
二、责任单位:公安局
三、协作单位:长城区、雄关区、镜铁区、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房管局
四、目标任务:对10个居民小区实行封闭改造,在具备条件的20个居民小区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五、资金筹措:总投资500万元,其中2010年计划安排市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其余投资待项目建成决算后安排。
六、工作进度:3月底前完成建设方案编制及报批,做好开工准备;4月底前对部分设备进行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投标;、5-7月进行小区内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8月底前完成施工,进行设备调试;10月前正式投入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强化保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切实落实工作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平安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制。市公安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工作。房管局要切实落实责任,负起应尽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八、验收办法: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嘉峪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部门分别进行工程单项验收后,报市发改委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第六件:建设34个未达标社区活动场所,满足群众文化活动需求
一、责任领导:王锋
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雄关区、镜铁区、长城区
三、协作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
四、目标任务:
雄关区:完成福民一社、西大桥、胜利、嘉北工业园区、绿化等5个社区阵地建设任务;完成人民、长城社区阵地办公场所的移交工作;做好爱文、雍平社区阵地规划选址,与街区改造项目同步实施。
长城区:新建兰新二社、五一二社、五一三社、新华一社、新华二社、大众三社等6个社区阵地;完成大众一社、大众二社、利民一社、利民二社、五一一社、永乐一社、永乐二社、同乐、建设等9个社区阵地办公场所的移交工作,对移交使用权的房屋进行改造;做好建新、建安、东安、永新等4个社区阵地规划选址,与街区改造项目同步实施。
镜铁区:完成曙光、朝晖、紫轩、明珠、润泽园、紫竹园、德惠、怡心园等8个社区阵地建设任务。
五、资金筹措:新建及购买的每个社区阵地规模严格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单方造价控制在2500-2600元/平方米;改造的社区阵地投资由发改、财政部门逐项审核。市财政安排2157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超计划投资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解决。
六、工作进度:
新建社区阵地3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办理工程前期手续,4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并全部开工建设,11月初完成建设任务,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年底前投入使用。
需要购买房产的社区阵地,3月底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4月底前完成评估报告,5月与产权单位完成价格谈判,签订购买合同,6月前完成房屋产权过户,8月前社区阵地投入使用。
由酒钢公司移交的社区阵地办公场所,根据社区阵地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在上半年完成移交工作,8月前完成改造任务,9月投入使用。
与旧街区改造同步建设的社区阵地,由项目单位根据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完成项目规划选址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施工,明确职责分工,相关责任落实到人。
(三)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
八、验收办法: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嘉峪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部门分别进行工程单项验收后,报市发改委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第七件:新建绿地面积151公顷,改善人居环境
一、责任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
二、责任单位:园林局
三、协作单位: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
四、目标任务:完成机场路道路两侧防护林带、讨赖河大桥以西河滩地绿化、讨赖河公园、明珠文化公园新增绿地、环城铁路与明珠东路交叉口以西绿化带、高速公路入口东侧、紫轩花园三期西侧绿化、迎宾东路高压通廊两侧绿化以及讨赖河北岸新区道路绿化等项目,新建绿地151公顷,种植苗木31万株。
五、资金筹措: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义务绿化土方360万元,银行贷款等筹措4140万元。
六、工作进度:
3月15日前组织完成绿化项目的方案制定、立项审批以及各项绿化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和绿化管线安装、绿化土方拉运、喷灌安装等前期绿化项目的实施。
5月30日前对照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完成重点绿化项目的苗木、草坪种植工作;
9月15日前组织完成各项绿化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南市区绿化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组、机场路绿化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组、工程项目验收组、督查组,签订绿化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人人明确责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工程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有效使用。做好绿化建设项目的方案评审和审批工作,坚持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和两年保成活做法,提前组织完成绿化场地平整、土方回填、管线敷设、绿化苗木采购等招投标工作。严把工程质量,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程,加强园林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各项绿化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三)完善绿化工程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廉洁推进。严格执行“双合同”制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全部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廉政合同,局领导分别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在工程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都做了具体的安排防范,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
(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完善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按照“定人、定路段、定标准、定责任”的原则,实行绿化管护责任制,加强绿地浇水、施肥、治虫灭病、除草及树木的日常修剪等工作,提高绿化苗木成活率和管护质量。
八、验收办法: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由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部门分别进行工程单项验收后,报市发改委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第八件:完成市文化馆改扩建及雄关广场文化设施改造工程,建成数字电影院
一、责任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
二、责任单位:文化广播电视局
三、协作单位:长城区、镜铁区、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审计局、监察局、国土局
四、目标任务:6月底完成雄关广场文化设施改造工程,9月底完成文化馆改扩建工程,建成数字电影院。
五、资金筹措:文化馆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1355万元,其中:省补230万元,市财政300万元,自筹825万元;雄关广场文化设施改造工程100万元,全部为市财政资金。
六、工作进度:
市文化馆改扩建项目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7月进入内外装饰阶段;9月完成装饰工程并投入使用。
雄关广场文化设施改造工程在1-4月完成改造方案设计审查及工程、设备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5月开工建设,6月完成雄关广场文化设施改造工程。
七、工作要求:
(一)实行项目跟踪管理。对项目开工、工程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加强跟踪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三)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
八、验收办法: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由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部门分别进行工程单项验收后,报市发改委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第九件:实施新华路人行道改造和兰新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一、责任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
二、责任单位:建设局
三、协作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园林局
四、目标任务:完成兰新路(玉泉路口至金港路)长7740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改造,建设上跨酒钢铁路专用线桥梁一座;完成新华南路(体育大道至明珠路段)长1100米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改造任务。
五、资金筹措:兰新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总投资14600万元,新华南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总投资1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开行贷款。
六、工作进度:
3月底前完成兰新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4月初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11月初完成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3-6月完成兰新东路上跨酒钢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招投标工作,7月底前开工建设,2012年年底前完成桥梁建设任务,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4月底前完成新华路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5月初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施工,明确职责分工,相关责任落实到人。
(二)充分发挥市建设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作用,协调改造道路沿线各公共单位、商户,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
八、验收办法: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部门分别进行工程单项验收后,报市发改委对工程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第十件:开通从德轩街区至关城城市公交6号线,更新公交车辆20台
一、责任领导:杨伟
二、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三、协作单位: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
四、目标任务:从现有运营公交车辆中调剂16—18台公交车辆,新开通城市公交6号线,线路自德轩街区起,途经东湖南门、东湖西门、东湖北门、清水湾、市委党校、朝阳花园、酒钢10号门、雄关宾馆、人民商城、百货大楼、嘉峪关大剧院(酒钢职工医院)、烟草公司、西大桥、嘉峪关水泥厂,终点至关城。
报废、淘汰老旧公交车辆,更新公交车辆20台。
五、工作进度:
4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公交6号线线路设计、运营方案报市政府审核,6月底前完成沿线站点布局和设置工作,8月正式开通营运。
5月底前完成车辆购置及经营方案,9月底前交付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把好设计审查、工程施工、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认真做好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和资金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完善服务设施。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思路,继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新增公交线路,及时新建、改建一批公交候车亭,为市民提供一个更加舒适的候车环境。
(三)提升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狠抓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营,积极推进公交智能化管理和各项惠民、便民措施,不断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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