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创先争优”和“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分析把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新做法和新经验,研究探索新特点、新规律,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规定的考核项目和具体指标。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依法行政第一个五年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和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制定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行政执法及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四)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六)2009年以来市政府颁布施行的政府规章执行和落实情况;
(七)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及进展情况。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2010年8月上旬开始,11月底结束。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阶段:8月初至8月底为自查阶段。各单位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规定的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查。
抽查阶段:9月初,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采取听汇报、查阅案卷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抽查。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执法监督检查是政府法制监督的重要体现,是督导法律、法规、规章在行政实践中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落实。
(二)强化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兰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兰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办法》,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积极主动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认真搞好自查和整改。要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负责实施执法检查的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方法,特别要做好检查后的跟踪、督促、反馈工作,提高检查效果。市政府法制办要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并对整改情况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四)按时上报执法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在10月15日前将本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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