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张启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张启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南府任〔2014〕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张启院任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在原黔南州水利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肖莉任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郑绍峰任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宇任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潘晓军任黔南州司法局副局长;

吴郁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黔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总会计师职务;

杨宁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黔南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荣任黔南州财政局调研员,免去其黔南州财政局总会计师、州国库支付中心(州非税收入管理局)主任(局长)职务;

张太云任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县长级),免去其黔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徐秋雁任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向东任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雄任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正县长级),免去其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强任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华任黔南州城乡规划局副局长(保留正县长级),免去其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尹潘任黔南州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截至2015年1月),在原黔南州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仕荣任黔南州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

杨贵丽任黔南州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英俊任黔南州商务和粮食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王友军、汪洋、葛明义任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副局长;

廖卫东任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林雪洪任黔南州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丽芳任黔南州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王蔚任黔南州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王永良任黔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袁克勤任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保留正县级),免去其黔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刘毅任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惠兰任黔南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和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黔南州智力支边联系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邓中才任黔南州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县级);

王锦任黔南州国库支付中心(州非税收入管理局)主任(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良燕任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俊任黔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莫睿任黔南州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立任都匀市甘塘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免去其黔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邵其岷任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黔南州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职务;

缪宇雄任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邦群任黔南州环境保护局调研员;

李芸任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调研员;

免去韩小忠黔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张平、张桂林黔南州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邓中才、王友军、潘仁英、潘培光、李芸在原黔南州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局)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刘黔峰都匀市甘塘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第一副主任职务;

免去谈小川都匀市甘塘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曹礼鹏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贵州龙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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