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分别削减1.5%的任务目标,现将《2011年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有关要求如下:

一、在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基础上,务必确保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分别削减1.5%,同时消化因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常住人口增加产生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二、要综合考虑本辖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按照环保部制定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谋划减排项目,测算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与减排量,要有足够的减排项目支持目标任务的完成,将目标责任进行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相关人员,明确完成时限、负责单位和负责人。

三、要把结构减排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关停、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产能,切实推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型,着力推进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管网和除磷脱氮改造,切实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监管,确保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排效益。

四、要进一步健全减排统计考核体系,建立完善的减排项目档案,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督导调度。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减排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市环保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2011年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任务目标

县(市、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10年排放量(吨)2011年削减率(%)2010年排放量(吨)2011年削减率(%)2010年排放量(吨)2011年削减率(%)2010年排放量(吨)2011年削减率(%)

定州市27911.191.51981.221.510051.661.532148.251.5

涿州市7849.461.5807.941.53330.841.51553.361.5

高碑店市7792.221.5707.211.52306.381.5424.481.5

安国市5699.321.5577.511.51319.231.5265.271.5

易县10572.281.5512.771.52655.931.52436.711.5

徐水县16855.571.5994.621.54352.991.5575.671.5

涞源县2700.751.5231.581.55573.101.51491.221.5

定兴县7824.391.5695.761.51048.311.5236.301.5

顺平县3143.961.5256.811.51346.001.5232.161.5

唐县3487.761.5446.351.51563.671.51826.161.5

望都县5124.201.5325.181.51278.851.5223.181.5

涞水县4344.021.5312.921.51308.871.52820.071.5

清苑县9966.931.5657.801.54745.971.51054.111.5

满城县8700.641.5642.461.56013.441.51297.211.5

高阳县3068.821.5330.631.56644.541.51259.111.5

安新县2403.211.5380.251.54287.501.5691.351.5

雄县3295.411.5442.501.5936.751.5166.131.5

容城县7822.031.5649.691.51637.091.5328.251.5

曲阳县6152.801.5442.671.51794.091.5614.361.5

阜平县859.261.582.361.5332.321.546.301.5

博野县3524.911.5433.471.51249.821.5230.871.5

蠡县5566.411.5978.181.53991.111.5728.711.5

南市区4913.651.5402.411.52411.411.5488.141.5

北市区3892.811.5468.711.51417.501.5239.261.5

新市区6651.841.5647.371.520585.821.511775.911.5

高新区587.331.588.041.5661.451.5159.941.5

白沟新城659.511.586.321.5522.261.5116.151.5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北京市文艺演出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