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实施方案及2014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实施方案及2014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实施方案及2014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鹤政办〔2014〕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实施方案及2014年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4日
鹤壁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实施方案
及2014年工作任务分解
我市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以来,在构建循环型工业、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城市三位一体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入选国家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名单。为积极探索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新途径,提升循环经济层次和水平,实现从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到示范,特制订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4-2017年。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整体循环化转型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通过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循环型基础设施体系和循环型服务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循环经济发展层次,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城乡整体循环化转型。
(二)创建目标
到2015年,以循环经济发展带动“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约束性指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减少9.7%,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8.5%,氨氮排放量减少11.7%,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15.4%。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人均经济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城镇化率保持全省先进水平。
到2017年,完成各项主要指标(详见附件1)和约束控制性指标,争取主要指标走在国内前列,循环型绿色产业体系不断发展壮大,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支撑体系全面建成并惠及城乡,基于低碳技术的绿色环保型产业成为全市经济的新增长极,依靠循环型发展实现资源型经济高效绿色转型升级,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的创建目标,建成循环经济标准、技术、服务输出市。
二、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以煤电化一体化、新型建材、金属镁、节能环保等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业链条,促进工业内部产业循环,通过扶持一批带动作用强、循环程度高、经济效益好的大型循环经济联合体,形成产业间相互链接、协同耦合的循环型工业体系。
(一)煤电化一体化
完善延伸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循环链条,推动产业内部链接循环、产业之间关联耦合,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煤电化材一体化延伸发展,煤化工产业由煤制甲醇向二甲醚、烯烃等下游产品延伸,构建“煤炭—甲醇—煤化工产品—下游高附加值产品”产业链,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煤化工基地。
依托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和鹤煤集团、同力发电、丰鹤发电、同力水泥、宝马集团等骨干企业,鼓励企业跨行业协作,重点发展“煤炭—电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建材—余热发电”、“煤炭—煤层气—电力”循环经济产业链;对同力电厂2×30万千瓦时发电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同步对老城区供热管网系统和二级换热站智能热网化改造升级;新建鹤淇2×60万千瓦时级热电联产机组,完成山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部片区和淇县县城集中供热全覆盖,取缔淘汰城市规划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围绕煤电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劣质煤、瓦斯气、脱硫石膏、粉煤灰、电石渣等废弃物,规划建设2×35万千瓦时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满足鹤山区居民采暖需要,兼顾老区工业用热。规划建设纸面石膏板生产线、电石渣制备水泥、煤矸石提取无机纤维制作保温墙材等项目。
(二)新型建材产业
采用先进技术,以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为核心,以建材产品加工为纽带,连接建材行业与加工业,循环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厂污泥,形成建材行业循环型产业链。以盛泰、奥邦等企业为代表,支持利用煤矸石、矿渣、粉煤灰、建筑垃圾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保温和具有特殊功能的节能建筑新产品。以同力水泥公司为代表,发展“粉煤灰/矿渣/生活垃圾—建材—余热发电”等产业链,研究探索利用电石渣、污泥和生活垃圾生产水泥技术,重点推进电石渣水泥生产线,研究水泥行业协同处理医疗废弃物技术,依托同力水泥熟料回转窑增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设施,加快推进盛泰200万吨固废物及再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规范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在鹤淇热电厂附近同步规划建设粉煤灰混凝土高档砌块、轻质高强粉煤灰陶粒等项目,实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达到96%以上,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55%以上。
(三)金属镁产业
壮大镁合金挤压型材和压铸件生产规模,积极发展用于轨道交通、汽车、发动机、电子信息和高新技术领域的高品质镁合金及镁合金零部件,推动企业在镁精深加工、节能减排等领域实现关键工艺技术的突破。围绕金属镁冶炼、精深加工与废渣综合利用,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实施能量梯级利用、余热余压高效利用、废水废气综合利用,大力发展高品质镁冶炼、精深加工,构建“金属镁—镁合金坯—镁合金板材—各种专用产品”循环产业链。
在金属镁冶炼上,依托地恩地公司,推广新型煤制气冶炼法和蓄热式竖罐还原炉技术改革传统工艺,实施1万吨竖罐还原炉技术改造项目,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在金属镁废渣利用方面,以东大高温材料有限公司为依托,规划建设金属镁废渣生产硅肥项目,扩建镁渣环保陶瓷滤球生产项目,进一步发展“镁废渣—蜂窝蓄热体/蜂窝陶瓷片/陶瓷滤球/硅肥”产业链。研究探索冶炼镁渣、废气高附加值利用等技术,全面推广应用煤制气生产法,废水、废渣、废气、余热基本全面回收利用,实现清洁生产。
(四)节能环保产业
着力打造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充分发挥鹤壁市循环经济技术运用优势,密切关注我国和世界高新技术、新能源、节能等领域发展方向,研发和示范一批新型环保材料、药剂和环境友好型产品。积极推进金山环保产业园、工业固废利用及装备制造产业园等建设,引导企业入驻园区,形成环保科技产品聚集效应。以金山环保产业园、中德石化、河南太行全利公司等为依托,积极发展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节能炼钢、工业锅炉洁净燃烧、电机变频、以及半导体照明等高技术、高附加值、市场需求量大的节能环保装备、技术与产品。
强化节能管理,推进重点工业企业的节能降耗。推广利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监测预警,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工业节能管理。扩大水平衡测试范围,加强用水科学管理,完善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最大限度地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
三、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在农业领域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一)种植业
积极探索发展循环型农业的有效组织模式和产业模式,以中鹤集团为试点,将产业发展与农村土地流转、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以河南鹤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重点,建设粮食优质高效清洁安全生产示范基地,将循环、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工作中,完善发展“粮食种植—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制有机肥/饲料”、“粮食种植—饲料—养殖—有机肥/沼气—绿色种植”、“农作物秸秆—生物发电—草木灰—粮食种植”循环产业链。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主攻单产,推广普及管道输水、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大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施药技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利用沼气和杀虫灯替代农药,减少不合理化肥农药施用量。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建设优质玉米、小麦、小杂果等专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壮大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模。
(二)畜牧养殖业
以淇县畜牧循环经济产业园为重点,依托大用、永达等龙头企业,提升发展“畜禽养殖—精深加工—废弃物及副产品综合利用—绿色种植”循环产业链。重点扶持5—10家规模化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扩建,推广畜禽清洁生态养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技术,实现废水零排放,对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实施统一集中处理,扩大沼气发电规模,推动农村新能源建设;推动利用畜禽粪便发展大型的农村户用和集中供气沼气工程,推广堆肥处理、工厂化生产有机肥、好氧发酵农田直接施用技术,扩大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规模。推动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畜禽产品加工及深加工一体化养殖业,发展畜禽圈舍、沼气池、厕所、日光温室“四位一体”生态农业,推广畜(禽)—沼—果(菜、林、果)复合型模式。
(三)工农业复合
以中鹤、大用、永达、永昌、恒隆态等企业为龙头,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高效有机肥等产业循环链接,形成无废高效的跨企业、跨农户循环经济联合体,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围绕粮食精深加工,打造“粮食种植—食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支持企业利用粮食产量优势,在面粉粗加工基础上,延长产业链发展附加值高的专用粉和食品加工业。引导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利用下脚料、酿酒企业利用酒糟加工饲料添加剂、利用含糖固废和废水发展沼气新能源,促进种植业、食品工业、有机肥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复合协调发展。
围绕畜禽产品及深加工,打造“粮食种植—饲料—畜禽养殖—食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支持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和粮食壮大饲料产业规模,在畜禽养殖集中区和大型养殖基地建设大型并联沼气系统,不断推进屠宰加工和食品加工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加快推进研究畜禽蛋壳、骨血、内脏等废弃物高附加值开发利用,实现农业种植、养殖与饲料加工业、食品加工、有机肥产业、新能源产业和生物制品、保健品产业的复合协调发展。
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探索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和新型高效利用。建立完善秸秆收运体系,建设好秸秆生物质电厂,推进秸秆生产天然气等生物质能源项目、利用秸秆生产聚木糖等生物保健品和生物基材料项目,加快研究利用秸秆生产燃料乙醇、绿色环保除雪剂等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2017年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6%。
四、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充分发挥服务业引导人们树立绿色循环低碳理念、转变消费模式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实现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
(一)物流业
科学规划物流布局,提高物流运行效率。构建完善的物流网络体系。加快推进综合物流园区、现代煤炭物流园区、钜桥商贸物流园区、宏昌物流园区等,规划建设宝山危化品物流园区,发展保税、煤炭、商贸、陶瓷等专业物流。
引进和培育知名连锁商贸企业,推广城区共同配送服务,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支持宏昌物流等企业依托信息平台和现代化信息技术,科学组织货源,降低车辆空载率。提升四季青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不断强化中心城区商贸物流业。鼓励物流企业使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可多次利用的周转包装,实现包装物的梯级利用,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处理。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采用现代化储存保养技术,降低各类仓储损耗。完善仓储设施节能环保标准。规范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储保管。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和其他清洁能源。支持建设绿色生态型物流园区。
(二)零售批发业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以裕隆、沃尔玛等大型商超为重点,推动现有商用建筑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并对采暖、制冷、通风、照明、冷藏等系统进行节能改造,采用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和技术。推进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零售批发企业对废弃包装物、废弃食品、垃圾等进行分类回收。鼓励零售批发企业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商品。严格执行“限塑令”,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政策。推动绿色消费,充分发挥零售批发业连接生产和消费环节的桥梁作用,支持零售批发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向消费者推介绿色产品,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带动绿色产品生产。积极培育租赁业、旧货业发展,促进产品再利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电子商务科技园建设,促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规模化发展,提升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三)餐饮住宿业
以星级宾馆为重点,推进餐饮住宿业绿色化。推动餐饮住宿业对照明、空调、锅炉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无磷高效洗涤剂,分类排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餐厨废弃物。倡导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快餐盒以及客房一次性牙刷、香皂等用品。鼓励企业开设绿色客房并给予消费者相应优惠。鼓励餐饮企业实行分餐制,按照营养均衡的要求适量配餐,提供科学合理的菜单及不同规格的盛具。
(四)服务支撑体系
发展以核心技术为支撑,涵盖技术、管理、融资、运营等全方位的循环经济综合服务产业,进一步提升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层次。依托金山产业集聚区,扶持节能环保领域的科技型企业,结合鹤壁市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对相关领域的循环经济/节能环保技术及行业标准进行研究开发。依托职教园区建设,将职业教育培养方向与鹤壁循环经济产业优势相结合,为循环经济模式推广提供后备人才。
积极培育环保工程承包业,依托金山环保、中德石化等环保设备、药剂企业,引进环保工程承包企业,以工程承包带动本地环保装备制造,并大力集成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装备,为国内外提供节能减排、环保工程承包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加快环保产业发展速度,实现环保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五、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一)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依托丰泽公司、环燕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洁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在生活废弃物、废旧橡胶再生利用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的产业基础,构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以深加工带动市域内再生资源的交易回收,构建起以社区回收网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中心、覆盖鹤壁全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规划建设“城市矿产”基地,积极推进开发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园区、煤矸石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和生产基地建设,建成一批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重点抓好废旧家电、废纸、废钢、废旧塑料、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提高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选择区域优势较为明显的废旧物资品种,构建区域性的集散交易市场和信息发布平台,为中原区域城市矿产、静脉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
(二)构建和完善循环型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设施系统。加快山城区、浚县、淇县、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快鹤山区污水处理厂、各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工程项目建设,在鹤壁主城区积极研究应用先进技术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重点乡镇为试点,逐步建设覆盖乡镇镇区的自来水供水与污水处理系统,逐步构建覆盖鹤壁主要城区和产业集聚区的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泥综合处置体系。到2017年,主要城区污水处理率达100%,所有产业集聚区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建设城镇垃圾回收处理系统。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建设,在主要居民区、商业区、街道设置分类垃圾箱,建设一批城镇垃圾转运站,实现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化”。加快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扩容改造,完善垃圾处理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工程、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渗滤液等排放的环境监管,全面完成县城以上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到2017年城区规范化回收站点比例达到90%,餐饮企业废弃物集中回收率达到90%。
(三)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实施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加强新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确保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100%,施工阶段实施率100%。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新建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保持100%。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到2017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超过70%。
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核心区、中鹤新城绿色低碳社区等项目为重点,推广太阳能建筑光热一体化应用,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电建筑等示范工程,扩大在城市公共区域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提供照明用电试点。对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围护结构和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进行综合节能改造,同步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建筑能耗计量信息系统建设,抓好能耗分项计量和数据采集,实行联网运行、适时监控和监测数据共享。对新建、改扩建的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
(四)推动交通清洁化
实施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客运汽车天然气改造、加气站网点建设、城市公交线网优化、汽车客运站节能改造、营运车辆节能技术推广、路面材料循环利用、交通节能减排能力建设等8项交通低碳工程。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优先推广天然气公交车,鼓励公路客运车辆新购或改装天然气车辆,完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网络。在公务、环卫、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推广使用新能源出租车,鼓励新购置货车时优先购买油气双动力货车。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速淘汰老旧汽车,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快构建公共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客运场站布局,建成石武高铁综合运输枢纽站,完善优化交通组织体系。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结构,重点强化城区交通流量压力较大的连接线、断头路、瓶颈路段等薄弱环节建设。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完善智能化交通信号系统。
(五)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建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研究制定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和资源化利用的扶持政策,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建立规范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餐厨废弃物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逐步建立家庭厨余垃圾收运体系。
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大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严厉打击用“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生产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六)推行绿色消费
大力倡导节约资源、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培育循环经济文化,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和节约意识。扩建鹤壁市文化中心现有循环经济展厅,提升现有的省级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水平,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加大循环经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宣传力度。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节水日、世界粮食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加大节水、节电、节能、节粮、节地、节纸等知识和生活习惯的宣传。
限制一次性产品消费。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中城市家庭中提倡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大力提倡恢复使用消毒过的可重复使用餐具。鼓励和引导商品零售场所制作、销售和创设可重复使用购物袋,鼓励消费者自备购物袋。加大对商品零售市场检查力度,抑制过度消费和豪华包装。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将再生资源制成品、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优先采购,提高政府采购中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的比重。党政机关大力推广节约技术和设备,在节能、节水、节纸等方面率先垂范;研究制定党政机构节约用能、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纸方面的规范指南,建立并完善人员定额消耗制度和考核管理,逐步建立政府机构节能节水的长效机制。
六、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行动
通过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实现技术突破和管理创新,扩大循环经济发展规模,提升发展水平。
(一)示范园区
遵循产业布局相对集中、上下游产品连接紧密、资源能源循环利用、废物排放最少的原则,以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淇县畜牧产业园等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为基础,创建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根据园区物流、能源需要,引入补链企业,推动产业间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提高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基本实现“零排放”。同时,按照“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循环链接、企业集群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的要求,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道路、供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中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全面提升产业园区资源产出率和核心竞争力。
(二)示范企业
以煤电化材、金属镁、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三定一改”(定能耗限额、定用水定额、定污染物排放指标,开展节能节水和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抓好企业清洁生产,实现资源消耗“减量化”。引导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发展下游产品和深加工项目,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在总结鹤煤、大用、地恩地等企业循环经济试点的基础上,以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沼气综合利用、矿井水综合利用等领域为重点,选择20家企业加快推进企业循环经济建设,制定完善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争取有5家以上达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对循环经济工作的科学指导和协调推进;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问题。
(二)完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市有关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研究探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土地、税收、价格等政策。
(三)资金引导。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若干规定的通知》(鹤政〔2005〕45号)要求,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示范企业、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技术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
(四)健全机制。将循环经济工作纳入县区和市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1.鹤壁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指标表
2.鹤壁市2014年度循环经济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鹤壁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指标表
类型
项目
指标或水平
当前情况2012年完成
创建目标
2015年
展望目标
2017年
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1.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1)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元/人)
19284
25647
31047
2.财政能力
(2)人均可支配财政收入水平(含转移支付,元/人)
2040
2715
3284
3.结构调整
(3)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10.5:71.5:18
10.3:71.5:18.2
10:71.5:
18.5
(4)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5
10
15
(5)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
100%
100%
4.产业集中度
(6)产业园区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43.6
55
65
二、资源产出水平
5.资源利用水平
(7)主要资源产出率(元/吨)*
2900
3600
4000
6.能源利用水平
(8)能源产出率(元/吨标煤)*
8300
8600
9080
7.水资源利用
水平
(9)水资源产出率(元/吨)*
100
115
125
8.土地利用水平
(10)建设用地产出率(元/平方公里)
1.6亿
2亿
2.3亿
三、减量化
9.清洁生产
(11)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
10%
12%
15%
10.节能情况
(12)节能年度和进度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
完成
完成
11.节水情况
(13)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吨/万元)
21.3
19.4
18.3
(14)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58
0.61
0.62
(15)非居民用水全面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
实行
实行
实行
12.节地情况
(16)工业园区平均建筑密度
60%
63%
65%
(17)集中政府机关办公楼人均建筑面积(平方米/人)
19
19
19
四、再利用和资源化
13.农业废弃物
利用水平
(1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2
94
95
(19)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88
93
94
14.工业废弃物
利用水平
(2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3
95
96
15.建筑废弃物
利用水平
(21)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
30
45
55
16.水资源再利用水平
(2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90
93
95
(2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
20
30
40
17.再生资源回收水平
(24)城市建成区规范化回收站点比例(%)*
46
70
80
(25)主要再生有色金属回收率(%)
37
40
45
(26)废钢铁回收率(%)
85
88
90
(27)废纸回收率(%)
69
75
80
(28)废塑料、废橡胶回收率(%)
82
85
88
(29)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率(%)
76
86
90
18.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水平
(30)城区餐饮企业废弃物集中回收率(%)*
17
80
90
(31)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利用率(%)
10
70
80
五、污染减量及效果
19.污染物减排的年度目标
(32)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年度目标*)
完成
完成
完成
2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33)年空气质量天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天)
—
219
全国同类城市中居前列
21.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
(34)城市规划区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例(%)
66
75
78
六、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
22.建成区道路交通
(35)人均道路面积(平方米/人)
14
15.5
16
(36)主要干道高峰时段平均车速(千米/时)
40
40
40
23.排水系统
(37)新城区雨污分流,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
有
有
有
24.生活污水处理与排放
(38)城镇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
83
85
87
25.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
(39)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5
90
95
(40)城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小区比例(%)
9
50
70
26.园林绿化
(41)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15
15.5
16
27.绿色建筑
(42)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30
60
70
(43)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面积(万平方米)
20
30
35
28.生态保护
(44)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
无
无
无
七、绿色消费
29.绿色产品推广
(45)大型商场超市节能产品销售比例(%)
30
60
70
(46)绿色照明产品推广量(个)
28万
30万
30万
(47)城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
100
100
100
(48)城区节水器具普及使用比例(%)
60
70
75
(49)再制造产品销售额(万元)
—
500
800
30.可再生能源
(50)城区非化石能源使用户数占总户数比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60
75
80
31.一次性用品消费
(51)星级宾馆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费推行程度(%)
20
30
40
32.“限塑令”
执行
(52)大型商超包装物限塑比率(%)
100
100
100
(53)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合格率(%)
40
60
70
33.过度包装治理
(54)市场过度包装商品治理情况
已连续三年开展治理
列入治理计划
列入治理计划
34.绿色出行
(55)绿色出行(公交、自行车)比例(%)
80
85
90
(56)公共交通工具中新能源汽车比例(%)
55
75
85
35.绿色采购
(57)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率(%)*
30
35
40
八、循环文化
36.宣传
(58)开展循环经济特色宣传活动
设立循环经济展览、低碳体验日、绿色环保行
普及
全面普及
(59)制作播放循环经济公益片、宣传材料
较好
优秀
优秀
37.教育
(60)建设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或相关设施
有
较完善
较完善
(61)中小学课外教育中有明确的循环经济内容
有
丰富内容
有系统课程
38.创意文化
(62)循环创意文化开展情况
设有循环经济展厅,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大赛
扩大展厅规模
较完善
九、保障条件
39.统计数据完整度
(64(63)有较完善的循环经济相关统计数据*
开展资源产出率、矿产资源回采率等统计
较完善
较完善
40.上级政府支持程度
(64)上级政府对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责任明确,进行了工作部署,并落实了资金补助
有
有
有
41.财政支持力度
(65)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有
有
有
(66)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支出(万元)
56000
63000
70000
十、特色条件
42.常规能源产业密集型城市
(67)矿井水利用率(%)
46.57
65
70
(68)井下抽采瓦斯利用率(%)
30.22
35
40
(69)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65
75
80
43.矿产资源产业密集型城市
(70)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70
80
85
(71)矿产资源回采率(%)
85
90
92
(72)吨原煤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
10.5
10.3
10.1
(73)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
116.8
114
≤113
(74)吨水泥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
105.7
96
≤94
(75)火力发电标准煤耗(克标煤/千瓦时)
315
310
308
(76)吨金属镁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
5
4.5
4.3
注:带“*”号的为主要指标
附件2
鹤壁市2014年度循环经济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年度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完善和建立循环经济指标统计体系,测算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人均可支配财政收入水平(含转移支付)、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产业园区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主要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等创建指标。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
2
宣传节能工作,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完成省定年度节能目标。
市发改委
各县区
3
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引导企业生产再制造产品,争取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3%。
市发改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4
推广节能绿色产品,大型商场超市节能产品销售比例达到50%,绿色照明产品推广量达到30万个。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区
5
推进限塑和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大型商场超市包装物限塑比率达到100%,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合格率达到50%以上。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区
6
推动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争取在省启动该工作后将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列入省规划;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废旧轮胎、橡胶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为申报国家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打好基础。
市发改委
浚县、山城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7
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争取4个以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获得国家支持。
市发改委
相关县区
8
完成省下达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优良天数不低于219天,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70%以上。
市环保局
各县区
9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完成201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市环保局
各县区
10
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11
推进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以上。
市环保局
市畜牧局、农业局,各县区
12
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50%,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城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达到10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
13
加大对工业企业新建建筑的监管力度,争取工业园区平均建筑密度达到6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
14
推进城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办法,争取城市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4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
15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争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对老城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争取城镇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84%。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环保局、发改委,各县区
16
推进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办法,争取城区餐饮企业废弃物集中回收率达到5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
17
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小区比例达到3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
18
加大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城区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3平方米。完善城区道路,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
19
完成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区
20
引导重点行业降低产品单位能耗,吨原煤综合能耗不高于10.4千克标煤/吨,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不高于115千克标煤/吨,吨水泥综合能耗不高于98.57千克标煤/吨,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不高于311.7克标煤/千瓦时,吨金属镁冶炼综合能耗不高于4.7吨标煤/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
21
引导企业节水生产,非居民用水全面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不高于20吨/万元。
市水利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22
加强农业节水措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水资源产出率达到110元/吨。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各县区
23
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城区节水器具普及使用比例达到70%。
市水利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
24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回收站点规范化工作,认定一批规范化回收站点。
市商务局
市规划局、环保局,各县区
25
建立废旧商品回收统计制度,主要再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纸、废塑料橡胶、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率分别达到39%、87%、74%、84%、82%。
市商务局
市供销社、市物资集团,各县区
26
宣传低碳消费理念,推动餐饮住宿业、零售批发业节能改造,星级宾馆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费推行程度达到25%。
市商务局
各县区
27
围绕循环经济薄弱环节招商,引进项目,完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市商务局
各县区
28
落实绿色采购制度,将再生资源制成品、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率达到33.3%。
市财政局
各县区
29
加大对循环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年度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支出达到6亿元。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县区
30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虫、物理防虫等新技术,发展绿色高效农业。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力度,争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
市农业局
各县区
31
引导企业节约利用土地,建设用地产出率达到1.85亿元/平方公里。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
32
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6.7%,矿产资源回采率达到88.3%。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区
33
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设施,做好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宣传工作;落实国家行政办公设施节约要求,集中政府机关办公楼人均建筑面积不超19平方米。
市事管局
市水利局
34
完善交通设施,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率,开展交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绿色出行的宣传力度,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公共交通工具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68%。
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区
35
加大对中小学生宣传循环经济的力度,在中小学课外教育中增加循环经济内容。
市教育局
各县区
36
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体现低碳、循环理念,建设绿色低碳型城市。
市城乡规划局
各县区
37
将循环经济理念融入企业运行的各环节,做好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矿井水利用率达到60%,井下抽采瓦斯利用率达到33%,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2%。
鹤煤公司
38
新开工3个循环经济项目,完工3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按照规划推进,做好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建立循环经济项目库,与市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国家、省循环经济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以中鹤集团为载体,突出循环、绿色理念,推进浚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完善节能监察中心建设,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宣传月和节能产品推广。
浚县
39
新开工3个循环经济项目,完工3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按照规划推进,做好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建立循环经济项目库,与市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国家、省循环经济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整合县域内畜牧养殖企业,实施养殖场规模化、标准化改造,提升畜牧循环经济园区发展水平;成立节能监察中心,配备人员、设备,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宣传月和节能产品推广。
淇县
40
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按照规划推进,做好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建立循环经济项目库,与市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国家、省循环经济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宣传月和节能产品推广;在餐饮行业推行餐厨废弃物循环回收利用,在商贸中心、酒店宾馆、旅游场所等大型服务设施,进一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照明改造。
淇滨区
41
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完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按照规划推进,做好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建立循环经济项目库,与市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国家、省循环经济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宣传月和节能产品推广。
山城区
42
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完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按照规划推进,做好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建立循环经济项目库,与市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国家、省循环经济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宣传月和节能产品推广。
鹤山区
43
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完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按照规划推进,做好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建立循环经济项目库,与市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国家、省循环经济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宣传月和节能产品推广;着力打造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污水处理、垃圾分拣和处理、脱硫脱硝为重点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推进金山环保产业园建设。
开发区
44
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完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按照规划推进,做好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宣传月和节能产品推广;推进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完善煤电化材循环链条,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煤化工基地。
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45
把循环理念融入新区建设,结合实际策划循环经济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加快推进南部综合功能区建设和淇水湾商务区开发,引进知名连锁商贸、物流企业;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宣传月和节能产品推广。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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