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襄阳政办发〔2012〕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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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0-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2012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确保2012年度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承担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市直政府部门为考核对象。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政府目标考核主要考核项目建设绩效、改革创新成效和创先争优进位三个方面内容”的要求,县(市)区、开发区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市场主体增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税收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民生投入、出口总额、直接利用外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和重点项目建设个数、城区新区面积增长等14项发展指标,节能环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保护、安全生产、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区“两改”等7项约束性指标以及创先争优;市直单位主要考核项目建设(见《2012年重点工作路线图》)、改革创新(见《2012年管理创新路线图》)、创先争优、共性目标(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政务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法治城市建设、依法行政、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绩效考核)。
二、分值分配
(一)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分值分配。各县(市)区、开发区14项发展指标约占总分的70%,即70分左右;7项约束性指标约占总分的30%,即30分左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目标任务考核单位和分值对照见附1)
(二)市直政府部门的分值分配。市直政府部门项目建设、改革创新、共性目标按照分别约占总分50%、25%、25%的比例进行赋分。(各项工作分值分配见附2)
三、创先争优奖励加分
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时,对以下四种情况给予奖励加分。
1、对超额完成对上争取资金年度任务且争取资金额度占全省本系统内资金总额八分之一以上的单位给予奖励加分。奖励分为亿元以上和亿元以下两个档次,对争取资金亿元以上单位超额幅度第一名奖励3分,对争取资金亿元以下单位超额幅度第一名奖励2分。其余超额完成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加分,计算方法:奖励分数=同档次超额幅度第一名奖励分值*(超额比例/同档次第一名超额比例)。
2、市直部门受到国家级综合表彰,奖励5分;受到省、部级综合表彰,奖励3分;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单项表彰,奖励1分。市政府受到国家级综合表彰,对承办该项工作的市直部门,奖励3分,市政府单项工作获省、部级表彰,对承办该工作的市直部门奖励1分。获得多项表彰的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同一项工作获多级表彰的,只取最高级别表彰奖励。
3、承担市政府十件实事任务的市直部门,圆满完成任务可得该项分值10%的奖励加分。
4、对获得国家级试验区的县(市)区,给予3分奖励加分。
四、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时,有以下情况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市直政府部门未能完成承担的总体工作目标和十件实事工作目标任务的;
2、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责任状的工作的承办部门,在全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排位中位列后三位或者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3、县(市)区辖区、市直政府部门主管工作因工作失误等在全国、全省主流新闻媒体曝光,对襄阳市政府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4、县(市)区政府未完成承担的目标任务,工作受到全省通报批评的。
附1: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目标任务考核单位和分值对照表
附2:
市直各项工作分值分配
市政府办公室2012年度工作目标
1、创新政府工作决策方式,建立重大决策协商和征求意见制度,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公示听证制度,提高决策开放性,促进决策科学化。(10分)
2、加强政府目标管理,完善激励机制。(10分)
3、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的能力。(10分)
4、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正、有效运行。(5分)
5、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2分)
6、积极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4分)
7、抢抓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机遇,加大中央投资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10分)
8、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办。(3分)
9、切实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3分)
10、认真做好政府令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修、把关工作。(2分)
11、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分)
12、认真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2分)
13、规范进企业行政执法检查。(2分)
14、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分)
15、做好法治城市建设工作。(3分)
16、推进政府工作管理创新。(10分)
17、扩大政府信息公开。(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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