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怀化年鉴》2010卷发行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怀政办函〔2011〕77号
颁布日期:2011-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怀化年鉴》2010卷发行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函〔201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在怀单位:

由市人民政府主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编纂的《怀化年鉴》2010卷已正式公开出版发行。该书全面反映了怀化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基本情况,是一部综合性、权威性、资料性很强的大型工具书。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规定,现就做好《怀化年鉴》2010卷发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行《怀化年鉴》2010卷的重要意义。2009年是怀化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作为反映全市各行各业建设成果及信息资料的《怀化年鉴》,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掌握怀化市情、进行科学决策、搞好本职工作必备的工具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开展爱国、爱乡教育的重要教材。对此,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做好《怀化年鉴》2010卷的发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怀化年鉴》2010卷内容丰富,资料翔实,装帧精美。全鉴共100万字,除特载、大事记、怀化概况、各单位概况条目以外,特增加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先进人物、风采掠影、理事专栏、发展论坛等特色栏目,收录中央、省在怀单位、市直机关及13个县(市、区)2000多名领导名录,并增设有中英文目录、主题词索引、多媒体光盘等,图文并茂,信息量大,特色鲜明,对于了解怀化、展示怀化、推介怀化具有较高价值。

三、切实做好《怀化年鉴》2010卷的发行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怀化年鉴》2010卷的发行指导性任务(见附件),认真做好发行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含乡镇)单位以及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至少购买两套。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至少购买一套,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购买。具体发行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负责,做到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发行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怀化年鉴》2010卷发行指导性任务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怀化年鉴》2010卷发行指导性任务

单位:套

沅陵170溆浦170辰溪170

麻阳160芷江160会同160

靖州150新晃150洪江市150

通道140中方140鹤城140

市直280洪江区100

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300

合计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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