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办〔2014〕11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

《株洲市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株洲市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助推我市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项目论英雄、项目看水平、项目看干部为导向,以“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为目标,以提高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效率为重点,发挥投资和项目在促进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全力以赴开展征地拆迁攻坚行动、项目履约攻坚行动、项目开工攻坚行动、项目推进攻坚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健全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强化监督考核,为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完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19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8%,其中工业投资占比40%以上。

——力争完成3万亩土地征收和30万平方米房屋征收任务,其中城区完成2万亩的土地征收和20万平方米房屋征收,各县市完成1万亩的土地征收和10万平方米房屋征收。

——全力推进146个重点招商项目,实现102个招商项目履约落地,确保全年招商项目履约率达70%。

——跟踪服务137个重点前期项目,实现72个重点前期项目开工,确保前期项目转化率达52%。

——加快推进86个重点续建项目和72个年内新开工的重点项目,实现25个重点续建项目竣工,确保完成重点建设项目325亿元的年度投资计划。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决策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工作任务

(一)征地拆迁攻坚行动。市征拆办要按照全年完成3万亩土地征收和30万平方米房屋征收的攻坚目标做好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以各县市区政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辖区内征拆工作,通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突破,为招商项目履约落地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供地保障。

(二)项目履约攻坚行动。市商务局要全力推进146个重点招商项目履约落地,建立签约项目履约推进责任制,将项目履约落地的阶段目标和进度要求分解、细化、量化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分工明确、进度清晰、便于监督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146个重点招商项目履约率达70%。

(三)项目开工攻坚行动。市发改委要跟踪服务137个重点前期项目,对重点新开工项目实行倒逼推进责任制,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通过实行代办、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72个重点新开工项目按计划时序年内开工,前期项目转化率达52%。

(四)项目推进攻坚行动。市住建局要加快推进86个重点续建项目和72个重点新开工的项目,实行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制,重点解决阻碍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25个重点续建项目按期投产,投产率达29%,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完成325亿元年度目标任务。

(五)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注重两个层面、把控三个阶段、完善五个管理”,即:注重宏观层面的计划管理和微观层面的程序管理;把控项目决策、前期审批、项目建设三个阶段;重点完善决策管理、前期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责任管理,控制政府的债务风险,提高政府资源运用效率。

四、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年”活动时间为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上旬)

1.做好组织准备工作。完成项目情况的调查摸底,确定2014年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制定“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市级领导联系的项目。(市发改委负责)

2.召开全市动员大会。4月上旬,组织召开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相关项目单位参加的“项目建设年”动员大会。(市发改委负责)

(二)深入实施阶段(2014年4月上旬至2014年12月)

在全面抓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集中举办10大主题活动,确保“项目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1.4月中旬组织“集中开工活动”。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筛选确定一批重点新开工项目集中开工,积极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同时市级领导分别参加集中开工活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4月下旬组织“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向金融机构发布一批急需资金的大项目、好项目,组织金融机构、参会单位和企业进行互动对接,为重点项目建设搭建融资平台。(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市发改委负责)

3.5月组织“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集中现场办公活动月”。市级领导对所联系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集中解决项目履约落地和开工过程中的问题。(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负责)

4.5月组织“‘三查三比’项目建设竞赛活动”。通过查项目前期工作,比谁的项目前期工作实;查项目审批效能,比谁的项目服务效率高;查项目推进速度,比谁的项目进度快。(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负责)

5.6月组织新闻媒体“重点项目现场行”活动。集中宣传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典型事迹和人物,曝光一批损害项目建设的案例。(市委宣传部负责)

6.7月上旬组织“第二次集中开工活动”。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筛选确定一批重点新开工项目集中开工,积极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同时市级领导分别参加集中开工活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7月至12月组织“园区项目竞赛活动”。实现开工建设15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竣工投产1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履约落地一批园区产业项目,启动一批园区项目建设。(市园区办、市经信委负责)

8.8月组织“现场观摩讲评活动”。在市委全会期间,组织市级领导、各县市区负责人,赴各县市区项目现场观摩建设成果。市几套班子领导汇报所联系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项目逐个讲评,安排项目推进速度快、工作力度大的县市区介绍经验,进度不够理想项目的市直服务责任部门作表态发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负责)

9.10月组织“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集中现场办公活动月”。市级领导对所联系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要素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为项目推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负责)

10.11月组织“集中竣工活动”。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筛选确定一批重点续建项目集中竣工,同时市级领导分别参加集中竣工活动。(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

组织对“项目建设年”活动进行考核评比,并于2015年2月召开“项目建设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研究建立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住建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征地拆迁攻坚组、项目履约攻坚组、项目开工攻坚组、项目推进攻坚组等6个工作组。由市委组织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在市发改委办公,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年”活动的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和考核等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对口联系的市级领导要深入项目现场指导,不定期听取市直服务责任部门和项目单位关于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及时调度和协调解决项目履约、前期、开工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8月现场观摩讲评活动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逐个点评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各市直服务责任部门要分解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计划,做到责任明确、人员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按时间节点加强调度,每月必须到项目现场跟踪服务2次以上。各级各部门要以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的投入,切实提高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效率。

(三)做好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报道“项目建设年”活动,新闻媒体要安排定期栏目,组织策划一些有份量、有深度的报道,及时报道先进典型情况,及时加强引导,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工作进展不力,连续2次约谈的单位,由新闻媒体组织集中曝光。此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活动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将每季度通报排名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营造“各地比进度、部门比服务”的比学赶帮超氛围。

六、保障机制

(一)项目服务责任机制。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四个十”项目、重点招商履约项目、重点新开工项目及重点续建项目,实施“一个项目、一名市级领导、一个服务责任部门、一名责任人、一套时间任务计划”的工作机制。由服务责任部门制定项目发展具体目标和任务倒排计划,组建项目推进班子,由一名服务责任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联系的市级领导和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服务责任部门的服务工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项目调度督查机制。采取“一旬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含交办、销号、督查),一季一排名,半年一讲评,年度总考核”的调度机制,各攻坚行动责任单位负责每旬、每月的查询和调度,组织交办调度中需由各级各部门解决的问题,对交办问题进行销号,并组织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旬的通报,报送市几套班子领导,同时负责组织每季度考核、半年总结和年终考核。

(三)项目通报约谈机制。实行“一通报、三约谈”的推进机制。“一通报”:按征地拆迁、项目履约、项目开工和项目推进四大攻坚行动,每个月对进展情况进行内部通报,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通报排名情况。“三约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主要领导,市委组织部约谈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服务责任部门的责任领导,市纪委约谈行政许可推进缓慢的市直相关行政许可单位负责人。

(四)项目考核奖惩机制。考核要坚持客观实用和分类考核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服务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项目建设年”活动考核办法,各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及日常考核。提高项目工作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在项目建设及服务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敷衍懈怠、不能完成任务计划的单位,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株洲市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株洲市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工作安排

3.株洲市推进重点招商项目履约落地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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