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政府部门2015年第二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决定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延州政发〔2015〕24号
颁布日期:2015-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延州政发〔2015〕24号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政府部门2015年第二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州政府决定在2015年第一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对州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职权进行再次清理调整下放,此次调整共涉及项目1799项,实际减少行政职权总数1504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减少33项(取消9项、部分取消2项、暂停1项、合并3项、下放11项、部分下放4项、转内部审批2项、转审核转报1项),行政许可新增项目7项(承接项目);行政处罚减少1443项;行政确认减少10项;行政征收减少11项;行政强制增加1项;其他行政职权减少15项;行政给付和行政奖励保持不变。

经过2015年的两次调整,行政职权共计减少1694项,占州政府职能部门权力清单总数的53.1%。

附件:延边州政府职能部门第二次调整行政职权事项一览表

http://www.yanbian.gov.cn/tplt/xl2012031611081743.jsp?infoid=39716&cid=313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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