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鞍山市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鞍山市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鞍山市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4〕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鞍山市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目标,制定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考评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状况,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交通委主任为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1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由市交通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会务组织、会议纪要和简报编写、有关文件印发工作;督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协调处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以市政府名义考核评价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支持、指导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交通系统等大型城市公共交通项目建设;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查处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价格违规行为;会同市交通委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收费项目,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2.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生产和改装企业支持公共交通发展。
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公交场站、候车亭、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下达工作;协调公交停车站(亭)占道施工、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
4.市交通委。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和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牵头组织开展对城市公共交通考核评价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
5.市公安局。负责指导落实公交路权优先、信号优先措施;督促打击危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开展涉及公共交通行业、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行为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财政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和完善财政补贴机制。
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用工行为,规范企业与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指导妥善处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劳动争议。
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划拨土地,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未经批准使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9.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开展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
10.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并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组织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交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11.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整顿客运市场秩序。
12.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立法工作,参与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政策,指导城市公共交通执法活动。
13.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研究涉及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地方税收政策,指导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税费优惠政策。
四、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并可根据市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部分成员出席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会议形成的决议或确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报送市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部门职责,主动研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公共交通发展中需要部门协调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附件:鞍山市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
鞍山市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赵余富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泓宇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兴保市交通委主任
成员:王安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炜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恩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胡恒月市交通委副主任
于真昕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敬雅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连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超市环保局副局长
于涛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刚市综合执法局副局级调研员
赵云龙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秦长安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世华市地税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办公室主任:胡恒月(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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