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大政办发 [2010] 94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9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10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大连市2010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效能与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分的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根据大连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部署和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部署,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与服务创新,推动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新跨越,为推进“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和全域城市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新市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区域空间布局调整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大行政服务资源整合力度,将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全程覆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和改进“一站式”服务,实现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00%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整合;增强行政投诉办理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化解民生难题;着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服务效率,继续保持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水平。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时限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好新市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功能区的行政效能,强化功能区的体制、政策、效率优势。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加快健全市场体系,发展和规范民间组织,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通过建立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年内)
2.深化行政服务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整合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成立大连市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能。推进区市县、先导区和政府部门行政服务资源整合,加快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在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政府部门行政服务资源整合逐步到位,年内争取实现统一由一名领导分管。(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年内)
3.抓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资格复审工作。加强政府部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资格复审,建立复审的长效工作机制和体系运行的纠偏机制,确保市政府各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科学、规范运行,促进政府管理创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年内)
(二)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全程覆盖。
4.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拓展公开载体和渠道,改版政府信息公开网,增强政府信息发布功能。建立信息发布监管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好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检查监督。完善市、区两级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的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实现政府信息查阅点全域覆盖;加大软硬件投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便捷化。做好“民心网”政策咨询件办理工作,加强“民心网”通讯员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民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年内)
5.完善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四大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探索将“四大市场”纳入网上电子监察运行模式监管,促进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出让、规划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探索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新的监督模式,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完成时限:年内)
6.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向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特别是农村延伸。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管理系统,加强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实现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等内容全面动态公开。搞好全市“5·15”政务公开日的组织策划宣传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活动实效。加强基层特别是农村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点推进居务公开、村务公开,建立健全动态、高效、规范、便民的基层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农委,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主管单位;完成时限:年内)
(三)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模式。
7.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使全市总体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加强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发现假借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完成时限:年内)
8.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加快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进程,实现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6月底前,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市、区两级联网监察,对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管理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完成时限:年内)
9.加强和改进“一站式”服务。提升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水平,实现与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面有效对接。完善四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各级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活动,提升行政审批服务的综合效能。(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10.办好“未来政府”大中华区首届中国论坛。认真做好“未来政府”大中华区首届中国论坛的协办工作,精心策划、缜密筹备,做好前期的接洽、商谈和有关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圆满举办。抓住此次国际会议契机,大力宣传推介大连及大连电子政务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9月底前)
11.加强电子政务工作人员培训。开展网站管理中心和各子网站核心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传帮带”和技术比武等多种方式提升相关人员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6月底前)
12.整合全市网络信息资源。加强“一门两网”建设与应用,实现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实施电子政务内网统一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及市政府中心机房电源系统改造。(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大连通信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3.全面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国际化需求,加快“中国大连”外文版改版进程。推进网上办事工作,提高网上政民互动质量,着力将“中国大连”门户网站做成同行业中的精品工程。(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五)强化投诉办理的监督预警功能。
14.拓展投诉办理工作职能。加强深度调研,认真撰写《市长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性参考。强化投诉办理工作的监督、制约作用,确保政府权力规范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年内)
15.着力做好投诉督办工作。认真研究和谐社会与行政投诉工作的结合点,加大督办力度,着力解决一批有影响力的行政投诉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年内)
(六)加强依法行政和监督考核。
16.加快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秩序、财政监督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完善收费公示制,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完成时限:年内)
17.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快公务员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建立完善公务员转任规定、回避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等制度。创新完善公务员选用机制,积极推进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和公平考录,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激发和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热情。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公务员考核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从严管理公务员队伍,加强对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完成时限:年内)
18.强化监督考核评议。抓实明察暗访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投诉件督办工作力度,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三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监测点的工作。规范和创新行风热线工作,全面推进行风热线向区市县延伸,除市内四区外的区市县年内全部开通行风热线。继续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方式方法,强化对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行业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民心网”举报投诉件的跟踪督办,强化对举报投诉办理工作的考核。充分发挥服务型政府建设监督员作用,开展社会调查活动,深入开展社会评议、行风评议等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在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及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制定年度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做好年底考核评比工作,表彰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年内)
三、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观念作风统一到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现实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为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由市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履行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把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坚持统筹兼顾。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统筹兼顾,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系统推进,发挥工作的整体合力,追求工作的综合效应。同时,要着力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既要有长远规划和战略思考,又要有近期目标和战术举措。
(四)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大连服务型政府建设》期刊等渠道,大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服务型政府建设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为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任务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