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抚政办发〔2009〕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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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9〕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十二五”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全面实现抚顺经济振兴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化解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紧密结合,以加快改革、开放和创新为动力,明确“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方针、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着重解决关系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使其成为指导我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基本原则
1.体现加快发展的原则。“十二五”规划要突出推进经济转型和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主题,加快培育支撑未来发展的新兴产业,形成具有独特优势与竞争力的增长点,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努力实现新的跨越。
2.体现统筹兼顾的原则。要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的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统一。
3.体现创新驱动的原则。要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努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统一。
4.体现绿色增长的原则。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5.体现共建共享的原则。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
二、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责任分工
总体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起草编制。
专项规划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起草编制。
县(区)级规划由各县、区政府和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分别编制。
(二)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6月)。起草市“十二五”规划(讨论稿)。
第二阶段(2010年7月—10月)。开展市“十二五”规划(讨论稿)论证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11月—12月)。完成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审议。
县(区)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由当地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行安排,原则上与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
三、规划编制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全市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事项。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工作队伍,精心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规划要突出地方特色,明确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及其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规划编制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规划更能反映民众意愿。
(三)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要搞好全市“十二五”规划与全省规划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的衔接,加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的衔接,保证规划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加强重大工程和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尽早启动新建工程和项目的研究及论证工作。需要国家和省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要做好与国家和省总体规划的衔接,并纳入省和国家总体规划中。
附件:1.编制抚顺市“十二五”规划责任分工表
2.编制抚顺市“十二五”规划工作进度安排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综合经济计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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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抚各部队,抚顺军分区,中省直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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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11月17日印发
附件1
编制抚顺市“十二五”规划责任分工表
序号规划名称编制责任单位协调单位
1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综合处肖桂阳7500315)
2抚顺市农业(全口径)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农委,并组织与所属子规划的对接市发改委(农村处张胜玖7500319)
⑴抚顺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林业局
⑵抚顺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水务局
3抚顺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工业处张贵成7500317)
4抚顺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服务业委,并组织与所属子规划的对接市发改委(服务业处乔建平7500733)
⑴抚顺市金融业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金融办市发改委(财金处朱飞7500313)
⑵抚顺市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房产局市发改委(投资处宋海明7500312)
⑶抚顺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旅游局市发改委(社会处刘洋7500322)
5抚顺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发改委
⑴抚顺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社会处刘洋7500322)
⑵抚顺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文广电局
⑶抚顺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卫生局
⑷抚顺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⑸抚顺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民政局
⑹抚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人口计生委
6抚顺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市建委市发改委(投资处宋海明7500312)
7抚顺市交通建设“十二五”规划市交通局市发改委(能源交通处杨泽源7500688)
8抚顺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地区处肖涤7500314)
9抚顺市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十二五”规划市国土局市发改委(法规处李远达7500567)
10抚顺市国土功能分区“十二五”规划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地区处肖涤7500314)
11各县、区和抚顺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县、区政府和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综合处肖桂阳7500315)
附件2
编制抚顺市“十二五”规划工作进度安排表
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完成时限
第一阶段起草规划(讨论稿)(2009年11月-2010年6月)起草完成市“十一五”专项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总结、市“十二五”专项规划讨论稿及基本确定重点项目并报送市发改委(对口处室)2010年4月底前
起草完成市“十二五”总体规划讨论稿、基本确定全市重点项目并报市政府2010年6月底前
第二阶段规划(讨论稿)论证(2010年7月-2010年10月)市“十二五”总体规划讨论稿向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2010年7月-8月
市“十二五”总体规划讨论稿向市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组织开展市“十二五”总体规划讨论稿专家咨询论证
分类汇总、研讨吸纳各方面意见,起草编制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初稿2010年9月-10月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草案审议(2010年11月-2010年12月)向市人大财经委通报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2010年11月-12月
分别向市政府、市政协、市委、市人大报告“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并定稿
完成“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向市人代会报告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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