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4〕5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11日

包头市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3〕80号),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十一届五、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扩大总量、提升层次为重点,以深化改革、科技创新为动力,以转变方式、结构调整为手段,着力打造区域性生产性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消费中心、文化旅游中心和自治区向北开放的重要战略支点,逐步构建起公平、高效、优质、诚信的中西部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左右;到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较2007年翻两番;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形成服务业与工业齐头并进的产业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

物流业。按照建设全国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区域生产性物流中心的要求,坚持服务带动、物流先行,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为目标,推进物流业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力争到2015年物流业总收入突破千亿元。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物流园区建设,构建物流业发展新格局。以G6高速包钢(北)出口为节点,围绕包钢等企业,建立钢铁建材物流园区;以G6高速九原出口为节点,围绕装备制造企业,建立装备制造物流园区;以G6高速美岱召出口为节点,围绕煤炭资源,建立煤炭物流园区;在东河区建立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物流园区;在包头西火车站建立包头铁路现代综合物流园区;在石拐区建立城市共同配送物流园区;加快推进满都拉口岸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大物流资源整合和规范物流市场力度,推动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优势产业。

金融业。按照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要求,加快推进钢铁大街沿线、稀土高新区包头金融广场、阿尔丁金融文化广场、赛立特尔金融商务区“一线三点”金融商务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我市服务业的资金支持,开发适合服务业需要的金融产品。支持服务业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计划等方式直接融资。建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拓宽服务企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业的开放力度,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着力引进民生银行、渣打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包商银行总部大厦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企业重组改造,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积极发展农村牧区金融业,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科技服务业。充分发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孵化器、内蒙古留学生创业园,以及科技咨询、专利代理等科技中介机构作用。促进包头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享平台、世界稀土行业专利信息平台、科技创新融资平台等各类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和发展。加快推进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馆建设,加强科技会展、交流工作,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中介和会展业。构建适应我市支柱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辐射带动周边盟市的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典当、拍卖、担保、会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业。扶持发展稀土、装备制造、汽车、清洁能源和再生资源材料、牛羊肉产业等展会,培育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会,打造国内外特色会展品牌。开拓会展业市场,积极引进国际大型会展,鼓励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依托本地资源、产业等优势自办特色专业展会。

(二)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激发扩大内需活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城市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重点建设市综合老年养护院、市精神病福利院,到2015年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全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覆盖率达到50%,12349呼叫平台和服务企业实现市五区全覆盖、外五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区域、集镇全覆盖。大力发展家庭服务和健康服务业,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专业人员培训,扶持和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农牧民从事家庭和健康服务行业;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满足物流和公共需求;完善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促进城市建设有序发展,为服务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医药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服务业改革力度,达到小康社会基本要求。

商贸服务业。按照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的要求,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安全、便民惠民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循环消费和安全消费。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完善商圈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主城区包百、神华、万达、娜琳、巴彦塔拉等商贸集聚区和包百步行街、娜琳步行街、温州步行街、乔家金街等特色商业街区及专业批发、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拓展新建城区商贸中心建设,改造提升石拐区、白云矿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中心镇商贸中心档次和水平,推动乡镇商业街区建设,支持发展乡村便利店和综合超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加快发展集中配送,推动流通现代化。整合商贸、物流、仓储、运输等资源,引导市场形成层次清晰、衔接有序的城市共同配送服务三级网络布局。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流通,培育发展节能环保商店、绿色市场、绿色园区示范企业。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提高保障市场供应和调控能力。建立健全肉类、蔬菜、酒类、中药材、农资等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加强商品质量安全行业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文化、旅游业。按照建设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的要求,加快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敕勒川文化产业园区、包头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促进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全力推动47个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发展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30个。按照国家5A级标准打造五当召旅游景区,加快推进美岱召、梅力更、赛罕塔拉城中草原、小白河、南海湿地等一批旅游景区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特色旅游品牌,促进旅游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依托奥体中心,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房地产业。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推进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转型,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持商品房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举,优先发展保障性住房,到2015年建设保障性住房54000套(含北梁棚户区改造45000套)。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房地产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到2015年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196亿元、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84万平方米。规范物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到2015年全市物业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65%。

(三)扶持发展农村牧区服务业。着力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城市现代商业网络向农村延伸,支持流通企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营销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积极推动农企、农超、农批对接等多种产销衔接方式发展。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多种形式的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探索发展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完善鲜活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积极完善生产资料现代流通体系,鼓励直采直供、网上购销。加快实施农畜产品现代流通工程,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2015年新建、改造农家店400家,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医药卫生、教育、养老服务投入力度,建设完善的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

(四)扩大对外开放。按照建设自治区向北开放重要战略支点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满都拉口岸,推动满都拉口岸实现常年开放;积极推动包头机场申报国际航空口岸机场,依托现有满都拉口岸的“陆港”和无水港的“国际临港”,构建“陆海空”三位一体开放大格局。加快培育和发展对外贸易企业,提高外贸依存度,加大外贸基地项目建设,到2015年建成5个自治区级外贸基地和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服务业,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建立对外合作信息平台,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四、支持政策

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已经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自2014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并逐年扩大规模,支持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消费中心、文化旅游中心和自治区向北开放的重要战略支点等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放宽市场准入。加大服务领域改革力度,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参与服务业发展,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

(三)降低服务业企业运营成本。减少服务业行政审批,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对设在包头市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现代服务业项目,推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网同价。对引进的现代物流项目,比照属地工业园区现行优惠政策执行。

(四)加大服务业用地支持力度。逐步增加现代服务业建设用地比重,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安排上适当向服务业项目倾斜。对列入自治区、包头市统筹推进的现代服务业项目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治区产业规划的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先给予安排用地指标。落实市土地储备经营管理有关规定,对物流用地中含有商贸物流性质的,按照综合用地性质供地,明确各类用地的面积比例及相应的规划条件。专门用于仓库、中转、配送的物流用地可作为仓储用地,并适当提高办公用地的配建比例。

(五)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政策。改善对进出口贸易的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汇率避险产品。拓宽出口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增加对有订单、有效益、符合信贷条件的出口企业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以及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严禁违规收取服务费用。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推广力度。认真落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贸易便利化,为外贸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继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减少收费环节,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执行新的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准确及时退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和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部署服务业的重点任务,统筹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实施重大服务业项目市领导包联责任制。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领导,推动本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突出规划引导。按照布局合理、定位准确、管理高效、辐射力强的原则,规划具有一定规模、集聚度高、产业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集聚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完善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形成以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为龙头,专项规划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

(三)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抓紧制订和修订物流、金融、旅游、商贸、餐饮等行业服务标准。对新兴服务行业,鼓励龙头企业、地方和行业协会先行制订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

(四)培育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大力引进国内外企业总部、地区总部及其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扶持服务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做大做强,在商贸、物流、金融、旅游、文化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大型龙头企业。支持服务企业创建品牌,研究制定推进服务业品牌建设的具体措施,培育一批国家驰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服务企业。

(五)营造社会氛围。积极营造有利于扩大消费的社会氛围。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监管制度,坚决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自主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城乡居民在信息、旅游、教育、文化等方面采取灵活多样的信用消费方式,规范发展租赁服务,拓宽消费领域。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及有关社会机构的作用,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培养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熟悉国际规则、具有创新能力的服务业人才。

(七)完善统计体系,强化监督考核。要加强统计机构建设,强化统计工作力量,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做好服务业运行形势分析。有关部门要根据指标分解任务,落实好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服务业发展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将服务业主要指标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关部门的考核体系,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服务业的具体要求,实行分类考核。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抓紧制定出台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北京市文艺演出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