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5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5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固政办发〔2015〕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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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5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5〕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固原市2015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固原市2015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1+21+X”扶贫规划部署要求,全力推进“10万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现就2015年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提技能、促就业、惠民生”的发展思路,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培训在前的原则,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制度,使更多的劳动者通过技能培训实现稳定就业,为“四个固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5年,通过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有1万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原州区3000人,西吉县3300人,隆德县1200人,泾源县800人,彭阳县1700人。
三、培训对象
凡具有固原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培训愿望和就业需求的城乡劳动者以及本市辖区内企业职工。
四、实施机构
(一)职业院校。固原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职业中学。
(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区、市招投标遴选的定点培训机构。
(三)企业。符合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条件的企业。
五、工作措施
(一)整合培训资源。以县(区)为单位,整合辖区内组织、教育、人社、农牧、扶贫、科技、工信、民宗、民政、工会、妇联、残联等各类培训资源和培训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改、统筹安排”的原则,捆绑使用各部门培训资金。采取统一招标机构、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时限、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培训大纲的“五统一”培训模式,建立市、县(区)共同参与、分级负责的培训机制。
(二)规范培训行为。开展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鉴定工作要依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进行,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县(区)建立培训学员信息库,市级建立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库,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来衡量培训质量。
(三)加强培训监管。为保证职业培训取得实效,建立健全职业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对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的各类培训班,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实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培训进展跟踪问效。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县(区)本行业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行业培训进展情况及培训工作中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四)严格鉴定程序。坚持“培考分离”的原则,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与职业培训活动要严格分开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统一委派鉴定机构、统一阅卷、统一发放证书。建立严格的工作档案和记录,强化考评员、质量督导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六、培训补贴
按照自治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表所列职业(工种)和等级进行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实行后付制。
(一)培训费补贴。按照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表所列职业(工种)和等级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结业率达到95%以上,技能鉴定率合格率达到85%以上,作为兑现培训费补贴的基本条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鉴定费补贴,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直接拨付给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
(二)职工培训补贴。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自治区的补贴标准,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培训补贴。
(三)技师培训项目补助。主要用于新技师(含高级技师)培训和已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重点支持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业和生产一线的骨干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自治区宁财(社)〔2015〕435号文件规定标准给予补贴。
(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要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七、保障机制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上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社、教育、民政、财政、农牧、科技、民宗、扶贫、工、青、妇、就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原市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的规划、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培训日常协调工作和职业能力鉴定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培训工作有人抓,能抓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上负责下达培训指标,争取政策支持,组织技能鉴定,开展考核验收;县(区)负责整合培训资源,实施培训项目,组织培训工作。各牵头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组织本部门、行业的各类培训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把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列入对县(区)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县(区)经过培训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各县(区)和各部门要按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我市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我市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方针政策、做法和成效,宣传技能人才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全市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2015年任务分解表
http://www.nxgy.gov.cn/uploadfile/201510/1446189357.4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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