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银政办发〔2010〕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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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O一O年六月九日
银川市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委《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8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89号)精神,6月12日至18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推动银川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制定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二、活动主题
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三、宣传重点
1、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节能宣传周期间,要把倡导节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重点。
2、要围绕“节能攻坚、全民行动”主题,举办政府行动、企业行动、社区行动等针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围绕“节能攻坚、全民行动”主题,分别举办政府行动、企业行动、社区行动等针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活动。
(二)组织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6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地点:银川市光明广场
参加单位:
1、市直有关部门(见附件1)。
2、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节能产品生产、经销和应用企业。
3、邀请区直有关部门参加广场集中宣传。
活动内容:宣传节能法规、政策,发送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开展咨询服务,普及节能知识、绿色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展示节能技术、节能产品、节能成果。
五、责任分工
1、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
负责全市节能宣传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场地布置和气氛营造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重点耗能企业(不少于5家)参加活动。在重点用能企业组织开展节能增效宣传活动,鼓励小发明、小创造,创新企业节能管理,动员职工积极参与企业节能减排。围绕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进一步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专项监察;组织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
2、市科技局:
负责组织落实节能技术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参加集中活动;发放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宣传手册、宣传画;推广先进节能、低碳新技术。
3、市商务局:
负责组织落实节能产品经销商(不少于2家)参加集中宣传活动。提倡商业流通企业采取节电措施,在大型商场积极推行绿色消费,严格执行“限塑令”,积极发挥流通领域的引导作用,抑制过度包装。在商场广播节能减排公益广告;在饭店、宾馆、旅游区倡导尽量少用一次性用品;提倡商业流通企业采取节电措施,使用节能产品。
4、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
负责组织落实节能示范建筑开发商和节能建材生产商(不少于3家)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要积极宣传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和成果,大力提倡绿色建筑,宣传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成效等;在工地张贴宣传标语;举办一次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节能现场会;组织宣传推广使用散装水泥。
5、市交通局:
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发展节能生产方式,开展“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行动,大力推广交通节能示范技术。大力宣传能源紧缺的形式,组织一次“我的低碳行动”征文活动。大力宣传交通节能成效,推行节能驾驶和操作。举办一次节能环保驾驶竞赛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节能意识和操作水平,号召驾驶者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倡导节约型的交通消费模式。在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滚动播出公益广告。
6、市教育局:
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校园低碳行动,你我共同参与”主题活动,开展低碳环保意识教育、低碳主题教育,强化师生员工低碳环保意识;开展“我行动,我受益,我快乐”征文或以低碳为主题的演讲校园文化活动;组织一次低碳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节能减排感知认识。组织一支中小学鼓乐队参加6月12日的广场集中宣传,营造热烈的氛围。
7、市国资委:
组织落实国有企业(不少于3户)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要督促国有企业在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进企业向清洁化发展,组织开展争创节能先进企业和节能先进个人活动,引导企业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8、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在各级政府机构内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活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组织开展使用再生纸,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等活动。宣传周期间,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一次乘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班、停开电梯等形式的能源短缺体验活动,不断形成政府机关带头,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
9、市环保局:
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和国家所采取的政策措施,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贡献。
10、市农牧局:
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宣传和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沼气利用、测土配方施肥等农村节能减排技术宣传,大力推广节能型产品和技术。
11、团市委:
通过共青团的组织网络,组织开展青少年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节能行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通过组织开展“绿色生活,有你有我”签名及其它义务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在全市建立起青年节能志愿者队伍。
12、市总工会:
在全市工会系统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的作用。继续引导企业职工立足岗位,积极开展“五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推广企业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中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企业利用板报、厂报、广播等形式开展节能宣传工作。
13、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于6月12日在本辖区内分别设立分会场,同期开展节能集中宣传活动。
六、节能宣传周氛围营造
1、宣传周期间,在行政中心悬挂节能宣传条幅(横幅)。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负责楼前宣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楼内宣传)。
2、宣传周期间,未进驻行政中心的市节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须在单位门前悬挂节能宣传横幅。
3、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要组织各乡镇、街道、社区、园区、工厂、商场、宾馆、饭店、机关、学校、医院及其他所有各企事业单位,在各自门前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并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通过板报宣传、张贴标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
4、宣传周期间,市委宣传部组织各媒体对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6月12日至18日,报纸开设节能专栏,制作宣传专版,每天刊登政府部门领导的署名文章(市工信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局、农牧局及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各供稿一篇)及企业节能情况专题报道;每天在报头、中缝等处刊发节能标语,从政府层面、企业层面、社会层面广泛宣传节约能源、提高能效的重要性。组织各媒体记者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农村等实地采访,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曝光严重浪费能源行为,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电视台制作节能公益广告和节能宣传标语滚动播出。广播电台在每天黄金时段安排10分钟的节能专题节目。
5、市信息中心组织节能减排网络行动,发送节能减排公益短信,在政府网站、政府视频滚动播出节能新闻、节能小知识、节能专题节目及节能标语。
6、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一支中小学鼓乐队,参加6月12日广场集中宣传,营造热烈的氛围。
七、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我市节能减排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紧迫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节能宣传周期间,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商场、军营等要把倡导节能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重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网络、手机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节约能源、提高能效的重要性,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2、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宁东基地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周工作,按照活动总体安排和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市节能办(市工信局)。
3、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作本部门展板(不少于2块),组织机关干部(不少于4人)参加6月12日广场集中宣传(名单附后)。
4、市财政局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市本级节能宣传。
5、市公安局要做好6月12日广场集中宣传及节能宣传周期间各项集体宣传的交通疏导工作。
6、各责任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节能宣传周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报送市节能办(市工信局),以便工作协调落实。
7、市城管局要做好节能宣传周期间场地审批和街道宣传横幅悬挂的核准和管理工作。
8、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节能宣传周责任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节能办;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同时报送本地区、本行业节能宣传周期间的图片、音像资料,市节能办汇总整理后形成全市总结汇报材料,并于6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
联系人:惠毅688866213709588889
夏立峰688868413895199931
传真:6888672
附件:1、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单位名单;
2、节能宣传周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1:
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单位名单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附件2:
节能宣传周宣传标语口号
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推动建设“两型社会”
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节约能源,持续发展
节能减排,科学发展
低碳行动,有你有我
绿色生活,有你有我
节约能源,刻不容缓
节约能源,百年大计
节能降耗,利国利民
全民动员,共建“两型社会”
节约能源,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节约能源,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连着你我他,节约能源靠大家
为了明天更美好,请节约使用能源
使用节能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能源战略,保障经济安全
节约能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从我做起,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
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发展经济,造福子孙
资源节约是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任务
大力提倡节约型消费方式,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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