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推进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推进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全市“项目推进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日

运城市“项目推进年”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开展“项目推进年”的工作部署,建立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六位一体”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以项目建设带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确保“项目推进年”取得实效,根据省定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全市重点项目“六位一体”工作确定以下7项年度工作目标。

(一)储备项目总投资额动态保持18600亿元。

(二)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达到2000亿元。

(三)落地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300亿元。

(四)开工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216亿元。

(五)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900亿元。

(六)投产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000亿元。

(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600亿元。

二、组织领导

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重点项目“六位一体”各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按照“六位一体”工作要求,具体工作分工是:项目储备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项目签约工作由市招商办牵头负责;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工作由市重点办牵头负责。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都要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市、县横向抓,部门纵向抓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全市市、县两级每个重点项目都要成立项目推进(领导)组,为项目推进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重点项目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区域内的重点项目“六位一体”各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领导组的日常工作。重点项目办公室要加强力量,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市直各相关单位重点项目推进领导组,负责全市本行业、本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对重点项目进行纵向管理推进并根据行政职能,同时承担全市重点项目本单位的服务工作。市直各单位的项目推进领导组由单位的正职、分管副职、责任科室人员组成,并确定联络员一名。

全市市、县两级重点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程度,及时成立推进(领导)组,确定人员组成及联络员一名。

(二)建立领导包联制度。市四大班子领导每人联系一项省级或市级重点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包联重点工程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三)坚持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市、县两级四大班子领导要深入企业、项目一线。靠前指挥、亲自协调、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现场办公要召开专题协调会,形成纪要,责任到人,问责问效。对当场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需要协调解决的,要限时解决,并要跟踪督办,落实到位。

(四)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建立“项目推进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认真落实2013年市政府确定分解的招商引资任务、项目储备任务、项目签约任务、项目落地任务、开工项目任务、重点项目年度建设投资任务、投产项目总投资额等七项年度目标任务。市直有关单位要抓好分解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和本单位、本行业的市、县两级重点项目推进任务。各重点项目推进组要细化项目年度推进任务,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狠抓落实。

(五)明确项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按照属地原则抓好本区域内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县(市、区)长、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抓好市、县两级本行业、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推进组组长为项目推进组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法人代表为项目具体责任人;项目市级包联领导为项目的主要包联责任人。

(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市重点项目领导组继续坚持“月调度、月考核、月排名”的推进机制。市重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协调会;市重点项目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协调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每年组织一次全市重点项目现场观摩会。

(七)建立重点项目直通车制度。中央和省属大企业在运投资的重大项目实行24小时直通车制度。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重大事项时,要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直接报送分管副市长和市长;分管副市长和有关单位要在24小时内对所报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在24小时以内对所报事项予以答复。各职能部门都要制定重点项目服务公开承诺书。

(八)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重点工程优惠政策,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全市重点项目的优惠政策。一是对已列入省级转型综改标杆项目的省级重点工程,享受已出台的10项优惠政策。二是全省转型综改试点县与扩权强县试点县互享已出台的优惠政策。三是继续实施税费减免政策。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机制。五是优先保证市重点项目规划、立项、环评、供电、供水等各项受控指标分配。六是优先安排重点项目资金,优先申报、争取重点项目资金。

(九)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全市重点工程推行“六位一体”综合考评机制,并纳入全市“三合一”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各级、各部门、各项目推进组第一责任人的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把考核的内容细化到项目的储备、签约(招商)、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各个环节。加大对重点项目动态考核和通报力度,逐月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重点项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排队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十)加大项目服务督查力度。监察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加大对涉及项目审批部门的监督力度,完善联审联批制度,优化全市项目投资环境。要对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全程督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查,对工作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工作走过场、为项目推进设置障碍的单位和部门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

(十一)开展重点项目劳动竞赛活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和市重点办在全市联合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七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即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开展“比工程质量、比安全生产、比工期进度、比科技创新、比文明施工、比节能减排、比科学管理,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推动全市重点项目优质、安全、高效建设。

(十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宣传部门要制定加强重点项目进行宣传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新闻媒体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开辟重点项目建设宣传报道专题专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导。项目推进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好作法、好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市重点项目领导组对“项目推进年”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进行专项宣传报道,营造“项目推进年”工作的浓厚氛围,为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12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全面对接。按照“项目推进年”各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明确领导机构,按照2013年全市重点项目推进任务,搞好项目对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跟踪服务。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推进过程的跟踪、服务、指导,对重大项目建立推进组,切实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控,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三是集中攻坚。对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建立督察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高效解决问题。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4年1月)。市政府根据“项目推进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全年项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量化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把握“项目推进年”的战略意义,以“项目推进年”为契机,牢固树立大项目大发展、好项目快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我市政策密集、区位较好的优势,加快推进转型跨越。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核心在转型、重点在项目、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的工作机制,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共同抓好项目推进工作。特别是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三)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项目推进年”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力克工作难点,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管理,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四)注重工作实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此项活动作为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的有效载体,以严格要求、过硬举措、严肃纪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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