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政函〔2012〕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宝部、省单位:

在我市201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依法安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安置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宝钛集团有限公司等27个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王宝珠等34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骄不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以先进为榜样,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国家的安置政策和政府的安置计划,齐心协力,克服困难,以人为本,扎实工作,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

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宝政函(2012)126(红头文件).doc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8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北京市文艺演出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