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市政办函〔2015〕138号
颁布日期:2015-07-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5〕1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安排意见》已经7月7日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7日

西安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起草工作安排意见

一、总体情况

(一)背景和意义。

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同意在西安等七个省市和区域(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武汉、西安和沈阳)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西安作为西部地区唯一一个入选试验城市,被国家推到了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肩负了重要的历史使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不仅对我市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推进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且对发挥城市比较优势、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具有决定性作用。

(二)国家要求。

1.7月底前,各试验区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报送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9月份,国务院完成审议批复工作。

2.各试验区提出的每一项创新改革试验举措要有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和政策需求等,并要以充分的调研为支撑,说明现状和问题、改革的目的、国内外发展情况、需要国家如何授权等方面的内容。

3.各试验区在中省授权后,可突破现有的制度框架和政策法规,拥有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权,以对全国创新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选择制约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创新改革试验和先行先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合作创新,探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进一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形成西安改革创新的新模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西安发展实际,系统梳理新常态下面临的主要矛盾,认真查找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大力推动科技应用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改革方向,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难题找准查实。

2.聚焦政策突破。坚持配置资源以市场为主体、技术创新以企业为主体、体制机制改革以政府为主体,把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束缚作为创新改革的重中之重,把市级政策改什么、中省授权要什么、重点突破为什么等问题想通悟透,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环境营造,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的动力和活力。

3.突出西安特色。围绕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和承担国家改革试点任务等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分析梳理近年来我市抓经济建设的成功经验,在总结提升上下功夫,在推广复制上做文章,总结一批具备西安特色的成功经验,形成一批推动创新发展的有效模式,提炼一批示范带动的具体措施,为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奠定基础。

4.统筹规划设计。根据国家推动创新改革试验的战略决策,按照当年实施、当年见效、当年推广的明确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统筹考虑未来三年我市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部署,聚焦改革重点、细化创新举措、夯实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都有区域承担、有部门牵头、有考评指标。

三、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西安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基本建成,在军民融合发展、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功复制推广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在全国率先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科技投入水平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明显加快,创新能力大幅增强,产业发展总体迈向中高端,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新的增长极,形成新的增长带,发展方式逐步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转变,形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动力。

四、工作安排

在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7月份集中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形成改革方案并上报。总体分三个阶段:

(一)调研起草。

1.7月1日—10日,由市级部门及相关开发区分别组织召开各领域、各层次、各方向的座谈会,重点是梳理存在问题、提炼政策建议、细化改革举措。其中:市发改委负责市级部门和重点企业,市科技局负责重点开发区和高校院所,市工信委负责军民融合领域,其他责任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安排调研座谈,并根据情况分别组织赴上海、深圳、成都、武汉等地考察调研。

2.7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形成调研报告,并按附表要求进行梳理细化,将调研报告及任务清单报市发改委。

3.7月11日—14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汇总梳理,形成初稿。

(二)研讨论证。

1.7月17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改方案初稿,并及时向中省相关部门汇报对接。

2.7月17日—19日,邀请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参加一并研究审议,形成方案送审稿。

(三)上报方案。

7月20日—30日,分别提请市政府研究、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并向省政府报送;省政府通过后向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报送实施方案。方案上报后,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牵头,协同省里做好向中央相关部委的汇报、解释工作。

五、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在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组织实施,其中外出调研和方案起草工作由调研组(详见附件2)具体负责。

六、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中省已明确了具体方向,需要落地的改革举措。

根据中发〔2012〕6号和中发〔2015〕8号文件,根据中央明确的136项改革意见,结合西安实际,提出我市改革试验的举措、任务及时间表和路线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金融办等。

(二)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两区两基地、曲江新区、碑林区,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等。

(三)加快军民融合发展,建设国家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等。

(四)创新培养、使用、引进机制,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牵头单位:高新区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

(五)开展国际创新合作,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牵头单位: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外侨办、浐灞生态区等。

(六)强化金融创新,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中心。

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高新区、浐灞生态区、经开区等。

(七)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打造华夏文化精神家园。

牵头部门:曲江新区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领导、亲自安排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制定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集中人力,组建专门团队,围绕主题,抓紧组织调研起草工作。

(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加快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约束,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益,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三)紧贴实际、加强调研。以充分的调研为支撑,要明确改革试验任务的现状、主要问题、国内外经验、现行法规政策及体制机制、试验路径、拟突破的障碍,达到创新改革目标,提出既紧贴西安实际,又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

(四)积极对接、确保成功。我市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制定和报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方案》起草成员单位在抓紧开展调研起草工作的同时,要围绕改革试验举措,加强与省级各部门衔接,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衔接,确保方案获得国家批准。

附件:1.西安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2.西安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调研起草组组成

3.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任务清单(样表)

http://www.xa.gov.cn/ptl/def/def/index_1121_6774_ci_trid_1742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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