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支持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延政办发〔2013〕112号
颁布日期:2013-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支持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7月以来,我市遭受百年不遇的持续强降雨,导致在我市的工业企业井场道路、输油管线、电力输送、桥梁涵洞、基础设施等方面严重损毁,生产经营受损,这不仅给工业企业造成巨大损失,而且很大程度影响全市经济增长目标的完成。为了全力支持我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迅速恢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销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力支持工业企业灾后重建。当前,支持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是全市灾后重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支持辖区内工业企业灾后重建工作任务。要成立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统筹规划协调,统一组织各方面力量,支持帮助工业企业全方位开展灾后重建。要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县区规划要与全市规划相衔接,全力推进灾后重建。要明确重建工作的时限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排除一切干扰,尽快使工业企业全面恢复生产,把强降雨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到上半年亏损下半年补,受灾损失灾后补,价格下滑产量补,确保今年全市工业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二、迅速做好石油企业灾后重建。石油工业是我市工业的重中之重,各县区政府要全力支持配合石油企业抢修油田损毁的井场道路桥涵等基础设施,在8月15日前全面恢复油田生产,要落实专人帮助油田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抢修油田损毁的各种站点和配套基础设施,保障石油生产运营畅通有序。按照石油企业灾后重建的特殊情况、特殊任务和特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特殊举措,一切为灾后重建让路,积极支持和帮助石油企业克服灾情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三、认真抓好煤炭企业灾后重建。煤炭企业灾后重建的首要任务是迅速全面恢复煤矿生产。各县区政府要帮助煤炭企业尽快抢修桥梁水井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五到位”的标准要求,即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到位,尽快进行灾后重建,使煤矿矿井恢复生产。矿区道路和供电系统由政府统一协调实施;矿区及井下设施由煤矿企业负责实施,确保在8月20日前恢复到灾前生产、建设水平。煤矿在通风系统和供电系统没有恢复前,不得盲目和擅自组织未经培训人员入井。矿井恢复通风系统,必须有专业救护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实施。监测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要做到准确、可靠。各县区政府要积极支持煤炭企业加快资源整合,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确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四、全面加快非能源企业灾后重建。非能源企业是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各县区政府要支持卷烟、电力、石油机械、装备制造、制药、陶瓷、农副产品加工等非能源工业,加快灾后重建步伐,抓紧抢修损毁道路、供电线路、仓储库房,帮助非能源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销售。继续加大支持非能源企业发展的力度,促进一批扩能改造项目和新建项目按计划投产。加快姚店、志丹、甘泉等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力争下半年有一批新项目建成投产,继续保持非能源工业高速增长,不断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

五、建立督查监督机制。针对强降雨对工业企业造成严重影响的实际,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灾后重建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环境保障,确保在市政府要求的时限内完成重建任务。9月上旬,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前往各县区督查,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分。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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