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等工作的紧急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等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3〕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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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等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工作部门:
为科学积极应对强降雨造成的复合型特大自然灾害,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市政府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工作部门统筹兼顾,抓紧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灾情调查核实和灾后重建项目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编制灾后重建规划
1、县区灾后重建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8月15日前完成并抄送市发改委。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以项目为支撑,以资金筹措为重点,增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做好与全市重建规划和部门重建方案的衔接工作。重点重建领域根据本县区受灾情况确定,包括城乡居民住房搬迁重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领域,供水、供气、电力、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淤地坝、农田、大棚、田间作业道路、规模养殖圈舍等生产设施,生态恢复提升,环境保护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等方面。
2、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8月15日前编制完成并抄送市发改委。要根据灾情实际,明确重建任务目标、重点项目、资金筹措、责任主体、政策措施等内容。同时要做好市重建规划和县区重建规划衔接工作。需要编制行业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的部门如下:工信委(中、省驻延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住建局(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国土局、城管局、旅游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文物局、畜牧局、环保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延安供电局、地电延安分公司。
3、灾后重建规划或实施方案要体现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本县区、本部门(行业)的总体受灾情况;二是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三是主要工作任务;四是政策措施和资金筹措;五是保障措施;六是灾后重建项目表。
二、进一步核查核准受灾情况
在前一阶段综合核查的基础上,采取县乡全面普查、市上重点抽查的办法,进一步对全市受灾情况进行全面准确核查,为开展抢险救灾、编制重建规划、启动恢复重建、争取上级支持提供可靠依据。具体由各县区组织县、乡干部,到村、到户、到人、到田间地头,严格把握相关标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核实灾情。对受灾的农田、大棚、规模养殖圈舍、农户和公共机构房屋、校舍、水利设施等要逐户、逐棚、逐地块、逐单位建立详细灾情档案。倒塌和严重损毁房窑要建档立卡,拍照留存,以备各级核查,核查结果要张榜公布。市上在安排灾后重建项目和相关补助资金、信贷资金时,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抽查、核实情况,确保重建资金真正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最需要的人群。
三、迅速组织实施一批应急抢险项目
这次严重灾害导致大量险情,直接影响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防止灾害扩大,并为应对今后汛情做好准备,必须紧急实施一批应急抢险工程,主要包括出现险情可能造成垮坝的水库和重要的淤地坝坝系、事关群众生活和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因灾中断的道路、电力、通讯、供水、供气设施,有中断交通危险的危桥危涵,损毁的城镇排涝、堤防工程,严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的受损中小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等。具体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县区人民政府于8月8日前排查确定项目清单,报市政府统一研究后,按应急抢险项目建设程序,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经审批后立即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先行安排,中、省相关资金到位后再行结算。相关审批部门对应急抢险项目要做到随到随批。
四、尽快组织编报首批灾后重建项目计划
项目是灾后重建规划(实施方案)的主要支撑,是实现灾后重建目标的重要载体。当前,各县区要在继续组织抢险救灾、开展生产自救、安排群众生活的同时,结合编制灾后重建规划,根据本县区实际和轻重缓急程度,迅速研究提出年内能开工的首批灾后重建项目。要实事求是,把项目组织工作做细、做实、做规范,为规划编制、争取上级支持和项目实施工作打好基础。市水利、交通、国土、住建、农业、畜牧、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根据所掌握的县区受灾情况、严重程度、急迫程度等情况,提出本行业首批重建项目计划。要优先安排对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密切的项目,增强灾后重建项目计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县区和部门首批灾后重建项目计划于8月8日前报市发改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发改委统筹城乡和农村经济科武艳212022113080953263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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