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暴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暴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2〕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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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暴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延政办发〔2012〕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8月1日—8月18日,我市平均降水量87.1毫米,与常年同期降水量(65.7毫米)相比偏多32%,且降水分布不均,降水量最少的县较历年同期偏多6%,降水量最多的县较历年同期偏多134%。8月17—18日有4站暴雨,降水量最大的洛川堡子头达到了137.8毫米。受副热带高压西伸影响,预计8月后期我市还有三次强降水过程,分别出现在8月20日、25日、29—30日。市政府要求,各县区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切实做好防范暴雨灾害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密防范暴雨引发的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各县区政府要紧急组织动员,重点对辖区范围内险库险坝、危险河堤、危窑危房以及滑坡滑塌、内涝和排水不畅等地段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重点防范。加强隐患治理,明确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限定时限消除隐患。
二、加强监测和预警预报。各县区政府和各级防汛、气象、水文、国土、住建、交运、民政等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监测和预警工作,密切联动机制,及时互通雨情、水情、汛情,保证组织动员迅速,确保防范气象灾害工作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防范暴雨灾害工作预案。明确信息传达、撤离路线、避险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将处于低洼地带的物资提前转移至安全地方,组织做好低洼地带居民的撤离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四、切实加强防汛应急值守。各级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立即对暴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安排,切实履行防汛责任,抓好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汛情动态,严格汛情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确保预警预报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传递到基层,不漏一村一户。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严明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兼顾。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服从防汛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尤其是在抗洪抢险救灾关键时期,要顾全大局、服从需要,无条件地投入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力量,随时抽查和通报防汛值班情况,重点落实好基层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汛情、灾情,迅速传递上报,确保防汛抗洪指令畅通。各级防汛责任人不得外出,因工作确需外出的,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到岗或擅离职守者予以严肃查处。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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