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老龄工作的战略思想及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地区老年人体育工作,加快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老龄工作,制定了实现“积极老龄化”的战略规划。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实施“积极老龄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群众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力为老年人做好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努力实现老年人健身快乐、安度晚年的迫切愿望,是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是衡量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标志。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健康长寿为目标,把老年人体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地做好这项民心工程,进一步推动地区老年人体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为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创造有利条件。要从抓身边的组织,建身边的场地做起,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创新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的有效途径和成功经验。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各县(市)、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要尽快建立健全各级老年人体育工作管理机构和服务组织,抓紧组建老年人体育协会,完善协会组织章程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老年人体育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抓。乡(镇)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行政村的老年人体育活动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亲自抓。二是通过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要把老年人体育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并根据财力情况划拨一定经费,用于改善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条件,同时,还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稳定的增长机制。经过批准,老年人体育协会可坚持自愿的原则,向社会筹集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资金。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从体育彩票中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老年人体育事业。三是努力建设好老年人体育活动场地。有条件的地方应争取新建或扩建集学习、会议、培训、办公和开展文体活动为一体的活动场地,并将其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大事来抓。没有条件新建活动场地的地方要采取整合社会资源的办法,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活动场所和机关单位的活动场所向老年人无偿开放,提供优惠服务。各类体育场馆和公园等应为老年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开放,要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添置必要的器材,提倡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资助和赞助老年体育活动。每个乡(镇)、社区要达到“四个一、五个有”,即一个活动点、一个活动室、一个乒乓球桌、一个台球桌,有组织、有场地、有管理、有队伍、有活动。
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活动。要通过举办老年人体育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学习班以及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建立起业务能力强、人数较为稳定、素质较高的老年人体育活动骨干队伍。老年人体育协会要本着“以老年人为本”的精神,坚持传统与时尚相结合、文体相结合、大小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喜好,注重科学健身、安全健身,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因地制宜的举办表演、竞赛、培训等活动,并积极组织参加上级老年人体协等单位举办的表演、竞赛、培训等活动,同时,要组织有创编能力的老年人和文体工作者,结合实际,创编本地老年人乐于参与的活动项目,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喜欢的项目,不断丰富老年人的文化体育生活。要结合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城市社区、农牧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要继续做好体育“三下乡”工作,加快农牧区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促进城市、农牧区体育联谊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农牧区老年人体育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各县(市)、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地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体育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地区关于加快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各项部署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工作中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行署报告。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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