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阿行办发〔2013〕 19号
颁布日期:2013-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为主线,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为推进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实施《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深入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应急避难场所、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置平台、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基层能力等方面的建设工作,同时抓紧做好各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作,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报批。各重点项目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在今年8月前将项目实施推进计划、建设进度等情况报地区应急办。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进行监督。各县(市)要结合《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统筹规划本地应急体系建设,做到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与各项发展规划中防灾减灾、应急储备、救援队伍、应急指挥系统、避难场所等项目内容充分衔接,进一步加强对各专项应急资源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统筹管理,并以此为依据抓紧策划和实施一批应急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和地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办事机构,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队伍的总体稳定。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落实专编专职,配齐配强应急管理工作队伍,努力解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任务不适应的问题。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内部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领域、本行业、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网络,确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应急管理正常有序开展。

(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一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工作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和信息共享,不断提升整体协同作战能力。各类专项指挥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以定期召开指挥部联席会议、部门会商会、趋势分析会等形式,建立常态情况下的沟通协调与非常态情况下的配合联动,确保专项指挥机构工作高效运作,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二要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依法落实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完善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实现对各类风险和隐患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整合公安、卫生、气象、地震、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预警信息资源,建立监测预警网络,逐步改善预警设备和装备条件,提升监测手段和水平。三要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报告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基层综合信息员队伍的工作和保障机制。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络舆论动态,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和研判,及时报告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相关机制,确保重大紧急信息上报的及时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要进一步完善基层信息报送手段,配备相应的通信装备和防护装备,加强技术保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四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建立完善指导、督促、落实和反馈的工作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加强绩效考核手段的运用,推动督查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三、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和演练工作

(一)规范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各县(市)和地区有关部门要根据突发公共安全形势的变化,确定预案编制修订任务和时间表,明确各层面预案编制进度,积极推进应急预案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使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向动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各县(市)、喀纳斯景区要在修订和完善本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同时,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乡(镇、街道)预案编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增强基层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地区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和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和子预案。完善预案编制与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预案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对各级各类预案的编制、审核、发布、修订、备案等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分类清楚、程序规范、管理科学”的预案管理机制。

(二)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制定各类预案演练计划,从易发事件较多、潜在隐患较大、救援能力薄弱的领域着手,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群众参与度高、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县(市)、喀纳斯景区年内组织综合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地区专项预案指挥部组织专业性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要继续抓好所属学校、医院、企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推动应急处置指挥联动机制的建立。同时,扩大演练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社会参与度,不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四、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地区消防综合救援队伍要按照《关于印发地区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意见(2012-2015)》(阿行办发〔2012〕147号)的要求,不断充实人员,配备必要装备,提高综合救援能力。各有关部门(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着力推进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加强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公路及城市道路抢险和运输保障、电力保障、通信保障及网络与安全、卫生、食品安全、重大动植物疫情和突发农业灾害、反恐处突等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并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组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依托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基层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多领域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按照“统筹布局、分类储备、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原则,各级民政、水利、林业、农业、粮食、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合理规划建设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及时补充和更新生活救助、公共卫生、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装备。加大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投入,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形成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拨付和管理机制。继续推广政府投入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多元化储备方式,建立应急商品重点企业代储制度,扩大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规模,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物资的动态监管,建立物资储备动态数据,定期向政府应急办报备。要针对应急救援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资源共享和高效调运机制,健全应急物资征用、调用、补偿机制,细化补偿标准,加强应急物资发放的监督。推动巨灾保险体系建设,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有效分散灾害风险,减少群众损失。

(三)加快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应急平台建设规划和技术要求,综合考虑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抓紧编制完成地区应急平台建设规划,并报自治区应急办评审,争取年内启动地区应急平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同时,利用已建成的政府电子政务专网,完善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地、县两级高清视频和语音的互联互通。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平台和各专项指挥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满足常态和非常态下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四)统筹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市)和地区民政局、建设局、地震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特点和城镇布局及人口现状,研究制订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意见,尽快建成符合标准、功能齐全的避难场所。已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安排应急避难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疏散避难需要。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活动。各县(市)和地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应急管理法律”宣传周等系列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宣讲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利用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和大众媒体等资源,大力推进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援知识及技能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构建各类宣传教育平台,逐步形成政府、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有机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努力实现应急普及和宣传教育的长效性。

(二)健全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各县(市)、各部门要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做到对领导干部、工作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全覆盖,形成分层次、多类别、重实效的培训工作格局。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对应急管理各责任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以培训企业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为重点,对相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以教育学生、带动家庭和社会为重点,在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和学生课程内增加应急管理内容,增强应急宣教的传导效应。各县(市)政府要依托党校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应急专干进行不少于1次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政府应急办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以干代训、以会代培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扎实推进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各县(市)、喀纳斯景区要按照《关于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阿行办法〔2013〕7号)文件要求,抓好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在去年建立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基础上,扩大应急管理示范点的范围,示范点比例应达到基层单位的15%以上。县(市)政府应急办要对示范点提出明确的建设标准,加大对示范点建设的指导督促力度。各示范点的建设标准应各有特点和侧重,积极有效地开展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综合物资储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预警能力、应急避难场所、科普宣教基地等示范内容建设,通过探索建立和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内容,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在基层与各项原有工作的有机整合,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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